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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的地方制度介绍

元朝时,它是较高的地方行政机构,是一级行政区的名称。它缩写为省或仅省。元代,中蜀省(又称都城省)的省长被任命为全国的省长;由于大源幅员辽阔,除百里地区直接隶属于中蜀省,地区隶属于宣政院外,在各道路的主要城市设立了十个兴中蜀省,负责各地区。在世祖武宗时期短期设立尚书省处理政务期间,兴中尚书省也相应改名为行书省。元朝称之为“各省都有天下之机,十省分天下”。
1260年,根据汉法,成立了中蜀省,负责领导国民的事务,并设立了首相、政治事务大臣平章、左城、右城和沈治。此后,该行随后在每个主要地区设立了簿记省。早期,上一代的系统仍在使用,我国图书馆省省长领导各省,说在某个地方有一个我国图书馆。随后,这些省份成为长久性的地方行政机构。
1286年,任命了台湾、元、部等省的官员,罢免了各省设立的首相。只有平张的政治事务被确定为最员,他们不同于大都市省份。后来,一些重要省份成立了总理。1320年,元朝仁宗皇帝重新设立了各省的宰相,而那些已经设立的宰相则被降为普通的政治问题。泰定皇帝(1324-1328)之后,一些省份根据当时的需要和地位设立了首相。各省一般有两名官员(一级)、一名右成和一名左成(二级)以及两名议员(二级),其级别与省级官员相同;左派和右派合二为一,分别是医生、议员和城市事务部。他们的级别低于该省。

元朝末年,一些省份还增设了平张、幽城、左城和政治官员。各省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货币、粮食、军械、工厂、水运等重要军事和国家事务,并指挥公路、、州和县;在远离省的地方,成立了另一个宣传和慰安部门,作为省级机构。省内有公路、公路、州、县和基本行政机构。
宣政院
宣政院,原名总院。他负责的佛教事务和军事政治事务。如果是藏事,他们会去市里的分院,没有印章。如果有大规模的探险,私人议会将讨论此事。他们选择自己的员工。军队和人民、僧侣和平民都使用它。1264年,普通学院成立,并被任命为国家教师。1288年,因唐代制管到达玄正殿,故名玄正阁。
宣慰司
宣慰司负责军事和民政事务。它分为县和县。如果各省有行政命令,将予以分发。如果县和县邀请,他们将到达各省。说到边防军,它也是元帅的官邸,然后是元帅的官邸。在远程服务中,也有谴责、安抚和安抚的特使。官员的级别各不相同。
宣慰使司
宣慰使司是首屈一指的。每个师有三名二级大使;一个具有相同知识的人,三个学位;一名副特使,四个学位;六个学位的会员经验;市议员,七年级;赵墨也是移动机架管理挂钩的成员。繁柳路:山东东西路、宜都路。河东西路、大同路。扬州市淮东路。浙江东路、清远路。镜湖北路、中兴路。湖南路。田林路。
团长府隶属二级,有三位使节、两位同治使节、两位副使节、两位经验丰富的使节、两位督抚、一位赵默和一位贾葛官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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