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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条约签订的背景与起因,辛丑条约的简介

背景

19世纪末,尤其是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列强纷纷在我国取得“租借”海港和筑路、开矿等重要投资特权,并且划分“势力范围”,激烈争夺和瓜分我国,造成我国空前严重的民族危机。这种危机感促成了人们的觉醒,救亡图存成了当时最紧迫的要求。

一方面,在我国于甲午战争中战败并签订《马关条约》后,主张变法维新的思潮占据了思想界的主流,由此催生出1898年的戊戌**,但这次变法很快归于失败。

另一方面,在列强商品倾销造成的生计困难以及教士活动增多造成的教案频发等因素的作用下,我国广大民众反对和仇视外国侵略者的情绪日益高涨。由此发生义和团运动。该运动提出了“扶清灭洋”等口号,采取笼统的排外主义,并带有强烈的迷信色彩。清中,亦有当权派企图利用义和团来应对它所面临的列强威胁。列强则一面向清施加压力,要求它加紧,一面准备直接出兵进行武装干涉。

起因

1900年5月底,俄、英、法、美、德、意、奥、日八国不顾清的反对,联合组织了军队,大量在天津集结。6月中旬,列强采取了新的侵略步骤,以清剿办义和团不力,并在海口布设水雷与各国为难为由,攻占大沽炮台,并进而向北京进军。

虽然在帝国主义出兵时,一再向清表示,它们的目的只是义和团,而不是与清为敌,但列强的解释并不能消除其恐惧心理。清朝统治者担心列强会趁机结束其统治和瓜分我国。

于是,在6月21日,清下令宣战,一方面在京津沿途进行阻击,在北京利用义和团攻打使馆区。另一方面,清还通过驻外使节向各国寻求和谈。然而,清廷对八国联军宣战后,清军一再溃败。慈禧太后改任两广总督李鸿章为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命其从速来京,全权与各国协商议和。8月7日(七月十三日),八国联军逼近北京,清廷正式任命李鸿章为全权议和大臣,与列强谈判。8月中旬,八国联军攻入北京。慈禧太后在逃跑途中命荣禄、徐桐、崇绮留京乞和,后再派庆亲王奕劻与李鸿章,共同协商议和事宜。

《辛丑条约》简介

《辛丑条约》,亦称“辛丑各国和约”、“北京议定书”,是我国清代表奕劻、李鸿章与英、美、俄、法、德、意、日、奥、比、西、荷十一国外交代表,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于光绪二十七年(辛丑年)七月二十五日(1901年9月7日)在北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辛丑条约》共有12款,另加19个附件,主要内容包括:(1)我国对各国赔款,价息合计超过9.8亿两白银,并以关税和盐税等作抵押;(2)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我国人在界内居住;(3)拆毁天津大沽口到北京沿线设防的炮台,允许列强各国派驻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4)清保证严禁人民参加反帝运动;(5)外国认为各个通商章程中应修之处或其他应办的通商事项,清概允商议;(6)惩办“首祸诸臣”;(7)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8)清对德、日道歉,等等。

《辛丑条约》被认为是我国近代史上失权严重的不平等条约。《辛丑条约》的签订,进一步加强了帝国主义对我国的全面控制和掠夺,表明清已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我国的工具,标志着我国已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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