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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要录

[拼音]:Yueshu Yaolu

[外文]:Selections from Music Books

我国唐代乐律学著作,10卷。武则天敕撰,《新唐书·艺文志》著录为武后乐书要录10卷。约成书于久视元年(700)。原书在国内早佚。日本灵龟二年(716)遣唐留学生吉备真备于天平七年归国时,曾将全书携回日本,在日亦亡佚甚多,仅存第5~第7卷。清末,由驻日使节搜寻归国并予翻刻,国内今以《佚存丛书》本与《丛书集成》影印本较常见。

唐代乐律学崇尚实践,异于汉代与两宋以经治乐之风。此书残存之3卷中,除第6卷记述律吕之学大略因袭旧说而外,多富实践意义。

今存第 5卷有:辨音声审声源、七声相生法、论二变义、论相生类例、论三分损益通诸弦管、论历八相生意、七声次第义、论每均自立尊卑义、叙自古书传论声义、乐谱共10目。第6卷有:记律吕、乾坤唱和义、谨权量、审飞候共4目。第7卷有律吕旋宫法、识声律法、论一律有七声义共3目。

其第 5卷:“辨音声审声源”引蔡邕《月令章句》“古之为钟律者以耳齐其声”语,而阐述曰:“以度量者可以文载口传与众共知,然不如耳决之明也。此诚知音之至言、入妙之通论也。”这些话道出了唐人用律而不束缚于数的辩证之理。“论二变义”强调七声“出于自然”,“未有不用变声能成音调者也”;批评“不知音者,莫识其源”,并把“变徵变宫起自周武”之论斥为“佚文守见之谈,非知音达乐之说”。这些论述,可见唐代音乐思想之通脱。

其第 7卷则兼论顺旋(即宋代乐学理论之右旋)与逆旋(即宋之左旋)两种旋宫法,简明扼要,为结合实践需要、阐明古代旋宫真义的现存最早文献。

其他各卷的佚文,仍有片段(或为转述)散见于日本多种古乐文献之中,目前尚未见辑佚成集的工作。日本羽塚启明论及《乐书要录》佚文,提及的有:《三五要录》中的“琵琶旋宫法”;《阿月问答》中有关第10卷的材料;《音律通致章》述及第5~第10卷的提要。此外,《声明用心集》、《类笔治要》、《体源抄》诸书之中尚有若干具有一定联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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