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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凤记

[拼音]:mingfeng ji

明代传奇作品。大约写于隆庆年间(1567~1572)。吕天成《曲品》把《鸣凤记》列为无名氏作品。《曲品》成书年代约晚于《鸣凤记》40年,可见此剧作者当时已不可考。明末清初有人以为《鸣凤记》是王世贞或他的门人所作,但缺乏充分证据。《鸣凤记》全剧41出,写嘉靖时权臣严嵩杀害了力主收复河套的夏言、曾铣。杨继盛上书给皇帝,痛陈严嵩五奸十大罪,因而惨遭刑戮。董传策、吴时中、张鹤楼 3人又联名劾奏严嵩,受严刑拷打,发配充军。郭希颜以“不剪奸雄死不休”的决心,向朝廷陈言极谏,又遭严嵩毒手。之后,邹应龙、孙丕扬、林润等人经过种种曲折,终于斗倒严嵩,清算了严党的罪恶。作者把夏言等反对严嵩的十位大臣称为“双忠八义”,把他们前仆后继的斗争精神喻为“朝阳丹凤一齐鸣”。作者在严嵩之子严世藩伏诛不久,就把这场震动朝野的政治事件搬上舞台,反映了人民强烈的爱憎,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在明代传奇发展史上,以当代重大政治斗争题材入戏,《鸣凤记》是一部代表作。它对后来李玉《清忠谱》和孔尚任《桃花扇》等剧的创作有明显的影响。

《鸣凤记》的作者从时间跨度长、人物众多、头绪纷繁的史实中,提炼出5个典型事例,组成戏剧冲突,并塑造了许多忧国忧民、刚正不阿、临危不惧的忠义之士形象。《吃茶》、《写本》、《劾奸》、《斩杨》几出戏,把杨继盛在生死攸关的严重关头与严党面对面的斗争所表现的大义凛然、威武不屈的气节,描写得颇为成功。剧中一些反面人物,在作者笔下也被刻画得较为尽致,从而暴露了明王朝政治的黑暗 。

《鸣凤记》打破了传奇作品以生、旦为主的格局。在长达41出的全剧中,生(杨继盛)、旦(张氏)的戏在第15出就结束了。这是明代传奇中一种颇为特殊的处理。《鸣凤记》的缺点在于人物性格的刻画比较粗糙;前后情节处理有不少雷同之处;语言多用排偶,不够通俗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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