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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亮(1143~1194)

[拼音]:Chen Liang

我国南宋思想家、永康学派的创始人。字同甫,婺州永康(今浙江永康)人。他毕生坚持抗金斗争,屡次上书请求改革弊政。为了反对苟且偷安,批判唯心主义理学,他同朱熹(1130~1200)长时期地展开了“王霸义利”之辩,对当时的思想界产生了重要影响。他的经济思想具体体现了他的功利主义思想。他一生未曾作官,著作编为《陈亮集》。

欲利

陈亮认为人生有欲,财富的有无多寡是人们关心的事,就是三代“圣人”,也同样追求富贵。有了“富贵尊荣”,才能使人们的“耳目口鼻之与肢体皆得其欲”(《问答下》),不能把各种物质享受视为身外之物。因此,他宣扬“事功”,认为功利在社会的政治、经济生活中,起支配的作用。他心目中的功利,主要指抗金复国,但也包括对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财力充裕的追求。

陈亮从“人生不能无欲,有欲不能不争”的观点出发,主张人们在满足私欲,享受各种消费品方面,不能离开封建等级制度的规律,其满足的程度应该“高卑小大,则各有分也;可否难易,则各有辨也”(《问答下》)。他要求君主不要因位尊势强而纵欲,臣民则不宜过分计较利害而慢上,应该一切听从君长摆布。这反映了封建功利主义的本质。

田制

陈亮提出,要想天下财富充裕,国用富足,必须从财利的本源和有关制度上去探求。他认为井田制虽然是好制度,但已无法恢复。他对南宋初林勋在《本政书》中提出的一夫占田五十亩的土地平均分配方案表示赞同,并补充若干意见,主张“凡朝廷郡县之官,皆使有田”(《书林勋本政书后》)。林勋的方案,在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危机重重的南宋,无疑是一种空想,陈亮和他一样天真,这反映了在尖锐的土地问题面前,地主阶级思想家都是束手无策的。

农商

在农商关系上,陈亮提出了“农商一事”的思想,认为“商藉农而立,农赖商而行”,两者应该“求以相补,而非求以相病”(《四弊》)。这是对传统的重农轻商思想的否定,反映了当时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他还要求实行加惠富商大贾的政策,并认为这关系到国势的强弱。

财政

对于财政问题,陈亮不主张税赋收入全部归之中央,说这是“括郡县之利以为富”(《上孝宗皇帝第一书》),应该给郡县留一部分,“与以州赋而纵其自用”(《中兴论》),这样便可免除各地任意加赋之弊,并有利于抗金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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