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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遗规

[拼音]:wu zhong yigui

我国清朝陈宏谋(1696 ~ 1771)采录前人关于养性、修身、治家、为官、处世、教育等方面的著述事迹,分门别类辑为遗规五种:《养正遗规》、《教女遗规》、《训俗遗规》、《从政遗规》和《在官法戒录》,总称《五种遗规》。

陈宏谋(或写作陈弘谋),安汝咨,号榕门,广西省临桂(今桂林)人,雍正元年(1723)进士,毕生为官,之后至东阁大学士兼工部尚书,死后谥号文恭。他外任30多年,到过12省,这使他有机会研究各地民心风俗的得失利害,并按照他的阶级标准,分明兴革,逐条钩考,加之他自幼学 刻苦,知识渊博,故能采辑古今所谓嘉言善行,编成五种遗规。五种遗规从乾隆四年(1739)开始辑录,分别在不同时间写成并刻行,至乾隆八年(1743)南昌府学教授李安民集校,遂有合刻本《五种遗规》行世。

《五种遗规》搜集了自汉至清约80位名人学者的有关著述,其中有班昭的《女诫》、司马光的《居家杂仪》、朱熹的《白鹿洞书院学规》、《童蒙须知》、王守仁的《告谕》和顾炎武的《日知录》有关部分等。

(1)《养正遗规》主要是有关养性、修身、儿童及青少年启蒙教育、读书和学 方法等方面的论述。陈宏谋在序中说:“天下有真教术,斯有真人材;教术之端,自闾巷始,人材之成,自儿童始。大易以山下出泉,其象为蒙,而君子之所以果行育德者,于是乎在,故蒙以养正,是为圣功,义至深矣。”这就是所谓“养正”之义,也是陈宏谋编辑《养正遗规》的意旨。

(2)《教女遗规》采集历代女子教育的书籍,凡有关所谓“女德”的内容,合辑成编,其中多为表彰贞妇烈女、宣传闺范母训等内容。

(3)《训俗遗规》内容较庞杂,主要是记述乡里、宗族间致讼原因和如何消除矛盾的途径,汇集了历代一些乡约、宗约、会规、训子、驭下之法、治家格言、名人遗嘱等内容,其中不少是劝人行孝、忍让和睦等的说教。

(4)《从政遗规》内容单一,主要是为官吏选辑可当座右铭的箴规和一些表率人物的言行,诸如怎样居官谨俭,怎样审理公案,怎样自省自戒等等。

(5)《在官法戒录》分总论、法录上、法下、戒录四部分,是陈宏谋采辑历代书传所载封建官吏的善行和劣迹种种,加以指评论断之作,目的是让人们见善者为效法之榜样,见不善者为省戒之借鉴。

《五种遗规》基本内容是对封建道德规范的阐述和宣扬,目的是“盖冀天下人,无男女少长,贵贱贤愚,均有所观感兴起”(《在官法戒录·序言》)。因此,该书受到封建统治者重视,并曾做为教材。如清末光绪二十九年(1904)制定的《中学堂章程》之“中学堂各学科分科教法”一节中,首条为修身科,即明确规定“摘讲陈宏谋五种遗规”。

另外有一种《五种遗规》刊本,即宣统二年(1910)夏五月学部图书局本,其中去《在官法戒录》,改为陈宏谋晚年(1769)所辑的《学仕遗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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