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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炎武(1613~1682)

[拼音]:Gu Yanwu

我国明清之际的学者。字宁人,人称亭林先生,江苏昆山人。明清之际,曾在江南参加抗清战争。在学术上,他倡导引古筹今,注重当世之务,图谋恢复明朝。他的著述很多,其经济思想主要散见于《亭林文集》、《日知录》、《天下郡国利病书》等书中。

主张发展私有经济

顾炎武肯定自私自为是人之常情,并主张充分利用这种自私心理,放手让臣民自为,以达到富国裕民的目的。他还主张“使县令得私其百里之地”(《亭林文集·郡县论五》),如果县令称职,可任终身,并可世袭。他认为县令既将一县视作自己的私产,就会致力于发展生产,爱护人民,把地方治理好;县县如此,也就会达到“天下治”的目的。又如对于矿山,他也认为由县令作为私产来开发,可以防止纷争,远较由天子开发为有利。这是他的“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郡县论一》)的主张在经济上的具体应用。在资本萌芽的明清之际,他把与自私自为不可分割的财产私有制看作杜绝纷争和促进生产的决定因素,这种见解具有一定的时代特色和进步意义;但他把县令看作一家之主,把人民看作子姓,企图在封建宗法组织形式之下发挥自私自为的作用,并不能解决封建社会的根本矛盾。

提倡发展农牧业和工矿业生产

顾炎武认为农业和畜牧业是天下的两大富源,只要把农牧业搞好了,既可富家,又可富国,因此他非常重视土地问题。针对明末以来中原地区长期战乱,土地荒芜的情况,他主张凡有主之田,应督促其田主“疾力耕”,无主之田则应没收而授予无地农民,使全国耕地得到充分利用。此外,他还主张由官府组织屯垦开荒,以开发边地;重视纺织之利,积极倡导在西北地区发展与农业相结合的家庭纺织业;重视采矿之利,认为这是一项重要的富国之策。

主张减轻租赋

顾炎武认为贫富悬殊是人民不安的重要原因,而贫富悬殊之出现,主要是由田赋和私租太重所致。他指出苏州一带,粮税每亩高达八斗,甚至有高达一石者,而私租重者至一石二三斗,少者亦 斗,但秋禾一熟,亩产较高不到三石,少者只有一石有余,足见租赋之苛重,无以复加。因此他提出了减轻田赋和限定私租较高额的主张。他设想:如能“禁限私租,上田不得过八斗,如此则贫者渐富,而富者亦不至于贫”(《日知录·苏松二府田赋之重》)。在田赋问题上,他特别反对征银,认为以银为赋造成当时农村卖妻鬻子的惨状。据此,他提出了只在“通都大邑”可以征银,不通商的州县田赋“尽纳本色,不得已,以其什之三征钱”(《亭林文集·钱粮论上》)的主张。

货币思想

由于顾炎武把以银为赋和以银为货币两者混同了起来,同时看到当时白银来源枯竭的现象,他不赞成以白银为货币,而称之为“害金”(《钱粮论下》),并认为使用白银还会导致贪污、抢劫的恶果。他还认为行使纸币是“罔民”之事,也坚决反对,而主张使用铜铸币,并建议对钱法加以整顿。顾炎武指出封建统治者利用发行纸币来欺骗、搜刮人民,但他没有认识到兑现纸币和不兑现纸币的区别。

此外,顾炎武还反对封建 苛征商税的政策,坚持让一般小商人获得较多的自由贸易机会。他还主张大力节省官府的行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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