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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1037~1101)

[拼音]:Su Shi

北宋大文学家。字子瞻,号东坡居士。四川眉山人。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进士及第。六年,参加制科考试,献《进策略》、《进论》各二十五篇,入第三等,授官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厅公事。他主张革新,认为当时有三患:一患无财,二患无兵,三患无吏,提出以“课百官”来整顿吏治,以“安万民”来缓和阶级矛盾,以“厚货财”来理财富国,以“训军旅”来整军经武。但是,他主张渐变,反对速变,认为法“苟不至于害民而不可不去者,皆不变也”。

熙宁二年(1069),宋神宗赵顼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开始变法,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相继推行均输、青苗、农田水利、免役、市易、方田均税等新法。苏轼认为,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是侵犯户部、度支、盐铁三司之权,免役法是加重市民和农民的负担,青苗法也是放债取利,均输法是朝廷与商贾争利,反对新法。四年,他请求外任,授杭州通判。他与知杭州陈述左整治六井,解决了杭州人民用水困难。七年,改知密州(今山东诸城)。当时朝廷推行手实法,苏轼认为不便于民,没有执行,不久朝廷废罢此法。九年,改知徐州。徐州发生大水灾,苏轼组织人民修补堤坝,动员军队防洪抢险,并亲自住在城上指挥。元丰二年(1079),改知湖州。当时,王安石已经罢相,御史中丞李定、监察御史里行舒亶摭拾苏轼诗文中语,攻击苏轼怨谤神宗,把他逮捕入御史台狱,贬为黄州(今湖北黄冈)团练副使。他在黄州的东坡,开荒种地,自称“东坡居士”。

元丰八年,神宗去世,司马光任门下侍郎,开始废除新法。召苏轼还朝,授礼部郎中。次年,升翰林学士、知制诰。他不同意司马光尽废新法,主张保留免役法。在守旧派内部的派系斗争中,被列为蜀党(见蜀洛朔 )。元祐四年(1089),请求外任,历知杭州、颍州(今安徽阜阳)、扬州,曾疏浚西湖,赈济贫民,多有政绩。八年,被召还朝,任兵部尚书兼侍读。哲宗亲政,苏轼出知定州(今河北定县)。绍圣元年(1094),苏轼又被贬至惠州(今广东惠阳西)安置。四年,再贬儋耳(今海南省儋县)。元符三年(1100),北归。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至常州,病死。

苏轼的主要成就在文学,他的散文,气势磅礴,自然流畅,成为北宋古文运动(见古文运动)的主将。与父苏洵、弟苏辙,同列于“唐宋八大家”。他的诗,洒脱豪放,格调清新,自成一体。特别是他的词,一扫晚唐五代以来绮丽柔靡之风,状景写人,抒情言事,慷慨激昂,清新豪迈,开创了豪放词派。另外,他工于书法,是宋代四大书法家之一;又善于绘画,讲究神似。苏轼是我国历史上的大文学家、艺术家。有《苏东坡集》等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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