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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宝玺

[拼音]:Qingdai Baoxi

[外文]:Imperial Seals of the Early Qing Dynasty

我国清朝皇帝发布诏书、敕谕时钤用的印章,俗称25宝。清初宝玺有29种,乾隆十一年(1746),乾隆帝根据《周易·大衍》“天数二十有五”的记载,希望清朝也能传至25世,因而钦定宝玺为25种,后世就称这25方印章为25宝。其内容及排列顺序是:“大清受命之宝”、“皇帝奉天之宝”、“大清嗣天子宝”、满文“皇帝之宝”、檀香木“皇帝之宝”、“天子之宝”、“皇帝尊亲之宝”、“皇帝亲亲之宝”、“皇帝行宝”、“皇帝信宝”、“天子行宝”、“天子信宝”、“敬天勤民之宝”、“制诰之宝”、“敕命之宝”、“垂训之宝”、“命德之宝”、“钦文之玺”、“表章经史之宝”、“巡狩天下之宝”、“讨罪安民之宝”、“制驭六师之宝”、“敕正万邦之宝”、“敕正万民之宝”、“广运之宝”。新选定的 25 宝,除其中一方“皇帝之宝”是满文印外,其余均用汉、满两种文字篆刻,汉字用篆书,满文用本字,乾隆十三年(1748),乾隆帝认为用两种书体不协调,遂决定除“大清受命之宝”、“皇帝奉天之宝”、“大清嗣天子宝”以及满文“皇帝之宝”四印“均先代相承,传为世守者,不敢轻易”外,其余檀香木“皇帝之宝”以下的21宝,一律改镌,将其中的满文本字全部改用篆体镌刻。现藏于故宫博物院的清25宝,就是乾隆十三年钦定并陆续改镌的新印。

25宝的质地,除汉、满文“皇帝之宝”用檀香木镌制外,其余为玉质或金质。纽式有交龙、蹲龙、盘龙3种,这些纽式只有帝后印章才能使用。印体硕大,较大的为“广运之宝”,有19.2厘米见方,小的为“皇帝尊亲之宝”,每边边长 6.8厘米。清25宝的印文内容多数沿用明代宝玺,并参照明代制度,明确规定了每方宝玺的应用范围,如规定“大清嗣天子宝”应用于“以章继绳”,“皇帝尊亲之宝”应用于“以荐徽号”。但在实际使用中,并不完全遵循这些规定。比较常用的是檀香木“皇帝之宝”以下的21宝,清初镌刻的前 4宝一般不用。21宝中,使用最多的是檀香木“皇帝之宝”及玉质“敕命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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