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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田制的介绍(内容,结果,影响,评价)

王田制的名字来源于宋书中的“王者之地”。根据王莽的圣旨, “古时候鲁泾有八户人家,一夫一女有一块100亩的田地,国家向人民的财富致敬。9个民族。因此,如果没有田,就应该有一个今天接受田的人的制度。”这就是王莽的“王田制”,其核心是将地主阶级的私有制转变为国家的封建财产,以遏制对土地的吞并。
内容
王莽上台后,根据古籍记载的雷区制度,于公元9年颁布了著名的诏书。这一敕令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将国家土地改名为王营,即废除土地私有制,实行土地国有制,不允许私人买卖;一个家庭有八个人,他们可以接受一口井,即900亩;如果一个家庭的男人少于八个,而土地超过900亩,那么额外的将分配给该家族的邻居;过去没有土地的人将按照上述制度获得土地。第二,将奴隶的名字改为私有财产,而不是买卖奴隶。
圣旨还规定,任何胆敢袭击雷区系统并煽动人们破坏法律的人都将被流放到边境地区。

结果
圣旨一发布,就遭到大小地主的强烈反对。一些地主、官僚甚至士兵反叛。汉代徐亭侯爵刘逵与数千人联手,开始与轻率行为作斗争。的确,地主和强者也是由刘杜领导的。一些跟随王莽进入朝廷的人也提出了反对意见:在和公众的反对下,王莽不得不宣布在始建国四年(公元11年)废除王田制和土地,也就是说,圣旨颁布后的第三年:国王所有的名田都可以,不管法律如何。那些违反私下买卖普通人原则的人不会受到惩罚。
影响
商周时期的国家土地制度已经被战国时期的封建私有土地制度所取代。经过西秦两汉200多年的发展,到西汉末年,私有土地成为封建土地制度的主要形式。因此,王天诏书一出,就遭到大小地主的强烈反对。改革遭到强烈反对,社会矛盾激化,直接导致了新王朝的终结,间接导致了东汉后期越来越多的弊端。之后,它不仅改变了王朝,也改变了一代人。
当然,王田制并非没有价值。王田制体现了儒家平等的社会理想,对后世创造平等的土地制度产生了积极影响。国王的农地制度是后来的平等农地制度的前身。平等农地制度于485年实施,是我国封建社会直到8世纪的一项重要土地制度。
评价
王莽提出了解决西汉时期土地和奴隶这两个最重要的社会问题的方案。王莽在主观上看到,农民失去土地是由于日益严重的土地兼并,而土地兼并的主要原因是土地的买卖。因此,通过规定土地为国有,不允许私人土地,我们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驱逐农民的问题。在这一点上,王莽比西汉统治者更聪明。
然而,在汉朝末年,封建土地私有制已经存在了六个世纪,废除土地私有制,实行土地国有制是不现实的。因此,它在几年内就被废除了,因为它受到了有权势的地主的反对。正如一位历史学家所说,井上春田制度“是学者的理论,因此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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