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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宣帝整顿吏治的相关介绍

刘问早年在民间生活,深知吏治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生存和发展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他说:“官员不廉洁,道路就会衰败。”。
因此,即位后,他亲自询问政事,省去尚书这一中间阶段,除了恢复了汉初丞相的职位和实权体制外,还特别重视地方长官的选拔和考核,致力于治理官员。因此,刘问确立了对官员的考核和奖惩制度。
他多次下诏二千石(郡守级官吏),实行五日闻事制度。不定期派遣使者到郡国巡行,考察了二千石的官员工作。根据考核的结果,是信赏必罚。他颁布诏书说。“有不赏,有罪不上课,唐虞还不能改变天下。”
汉宣帝整顿吏治的两个方面

他执政的时候,有很多业绩突出的官员受到奖励,掌玺书鼓励,增加等级给钱,晋升为爵关内侯,晋升为九卿和三公。对不适合或有罪的官员,处以严惩不出借。随着这些措施的推进,许多“良吏”逐渐被培养出来。其中,也有很多下级郡吏官吏晋升,明经提拔的官吏。

在宣帝时代,官吏的“久任”制发展到了比较完善的时期。这个主要出现在两个侧面。
一是将官僚的“久任”实施范围从中央大臣扩大到高级地方官僚。武士中、尚书等参与朝政的亲信近臣不仅受到宠爱,郡太守一级的高级地方官中“久任”者也很多。汉代的郡国位于中央和县之间,郡国守相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发挥了上启下的作用。
郡国守相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一方的安宁,也关系到国家的治乱兴衰。所以,刘问对郡国守相的选任非常谨慎严格,首先由朝中大臣推荐,然后择日自审,要求治国安邦之术。有名的循环吏龚遂被任命为渤海太守就是其中一例。
汉宣帝整顿吏治的两个方面

第二,上述官员即使有绩,有优秀的表现也要升职,不要轻易升职,要寻求其他对策,要给予良吏物质、精神两方面的奖励和奖赏。对于亲信的近臣,“至于子孙,结果是不容易的”。其结果是,“机要严密,物品式备具上下相安无事,不能苟且”。

汉宣帝对郡太守说,他们是天子治国的理民补助的关键,是《吏民的书》,时常动员易变的话,不会得到他的部下的尊重,上下不容易相互安逸。实行“久任”制的话,如果知道长期在职,没有勇气欺负上司,自然就会“服从教化”。
对于治地方确实取得优异业绩的郡太守,汉宣帝常用的奖励方法是公布玺书嘉奖和鼓励。根据原来的工资增加工资。他甚至拜爵到了一些给钱的关内侯,享受政治名誉和经济利益。
例如,胶东相五成在“成绩”中安抚了大量的流民,并获明诏奖赏“治有异等”,将其工资提高到“中二千石”,给予了关内侯。另一位名臣黄霸因为过失被贬斥,以八百石的官位再次上任,在郡中大治工作了8年。宣帝下诏称扬,授予“爵关内侯、黄金百斤、秩中二千石”的附加奖项。
汉宣帝整顿吏治的两个方面

通常,郡太守的工资高的人是“两千石”(低的人是“八百石”),王成、黄霸实际享受的“中两千石”的工资和朝廷的诸卿相同。虽然他们的职务没有晋升,但是业绩得到了肯定,待遇得到了改善,利益得到了保障。

这不仅对当事人起到了安慰和鼓励的作用,也可以给后世的人做榜样,结果了政风吏治的改善,这些官员和官员执法公平,施以恩威,其统治看起来“符合人心”、“居民富足,所作所为遇恩”因此得到了世人的好评。史称“他是已故汉世的良吏,在那里被称为盛,被称为中兴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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