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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堡之变明军走私的原因是什么

仁宣朝的治边策略巩固了被批判的治边观念。“绅儒守和亲,甲胄介士招供,征伐力尽,和亲则国威失。于是乾隆认为“守四夷,不耕地,民不容臣”,强调恩威,讲究讨伐,宣德5年前蒙古各部陆续南下,紧贴明堡居住,纯粹的有心者煽动了边臣的挑衅。“尔但宜慎边备、固城池、他不犯边,不能擅自以兵逼入绝境。
宣宗的决定对明蒙双方都有很大的影响,当时明军的军力还处于强盛时期,蒙古以使臣的名义派遣间谍长居明边,招引明将,避免直接与明军冲突,蚕食东胜,开平,打开大宁旧地,以脱不了花的名义稳定蒙古各部关西七卫镇抚了女真卫所。明军旗下的女真卫所、蒙古投降人、将领,像洪武永乐时代那样对抗蒙古军晋升,既然无法守住国境,就只能选择协助蒙古军成为有钱人,寻求静边。由于正统朝明军开始致力于边务,仁宣朝各方面都发现了边防的漏洞,正统10年11月庚寅、明英宗朱祁镇收到报告称,前来朝贡的瓦刺使臣随行品中携带了大量的铠甲兵器弓矢枪炮,调查结果显示,大同、宣府等走私业者正在销售。

当时,考虑到明朝严格管理火器制造技术,能够合法制造火器的边地卫所很少,走私者和明军没有关系。于是朱祁镇向当时的大同总兵武进伯朱冠和宣府总兵等将官下达了敕令,今后将严厉打击走私行为,如果再有严厉处罚的话就不出借了。正统十年十一月庚寅、明英宗朱祁镇敕大同、宣府总兵等官、武进伯朱冠等曰,瓦刺使臣多带兵甲、弓箭、铜枪诸物,询问其由来,均大同、宣府一路贪图利益之徒(明朝对火器有极其严格的产地要求和管理规定,明英宗贪图利益之徒指谁自明,郭敬等)是我和贸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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