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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

[拼音]:Zhongguo banzhimindi banfengjian jingji

[外文]:semi-colonial and semi-feudal economy in China

我国自1840年 战争后,由于西方资本入侵而逐步形成的一种特殊社会经济形态。在这种社会经济中,新旧、内外各种政治、经济因素交织在一起,充满了复杂的矛盾。它的主要特点,有以下五个方面:

我国不再是一个完整的封建社会

这一时期,我国出现了代表新生产力的资本经济。但是,我国的资本近代企业,是从入侵我国的外国资本开始的。我国境内的近代资本经济中,入侵的外国资本占了很大的比重,在时间上处于领先的地位。

外国在华的第一家修造船舶的工厂──广州柯拜船坞,成立于1845年,先于我国的江南制造总局20年。外国在我国内河的第一家轮船公司──旗昌轮船公司,成立于1862年,先于我国轮船招商局10年。外国在华的第一条铁路──上海吴淞铁路,建成于1876年,先于我国自建的唐胥铁路 5年。而外国在华第一家银行──丽如银行,1845年即始设分行于广州,先于我国通商银行52年。外国在华的最早的保险公司,可以上溯到 战争以前的于仁(1835)、谏当(1836)两保险行,先于我国的保险招商局40年以上。

外国资本企业的入侵,虽然 了我国资本近代企业的产生,但最终使我国资本的发展受到压制。到20世纪30年代,在许多工业部门中,外国资本已占压倒的优势。1931~1936年这一段时期中,外资控制的企业占有我国生铁产量的95%以上,机械采煤量的65%以上,发电量的55%以上,棉布产量较高达到65%(1935),卷烟产量较高达到58%(1935)。外国工厂的生产,是带有垄断性的大规模生产,如美商上海电力公司的发电量,相当全国各华厂发电量的总和;英商颐中烟草公司的产量超过所有华厂的产量。同样,30年代的交通运输业中,外国资本也占很大的比重。1937年我国铁路由外国直接经营和控制的,分别为47%和44%。1936年航行长江的三大外国轮船公司──怡和、太古和日清所支配的船舶吨位,为我国轮船招商局的3.5倍。在金融业中,17家主要外国银行在30年代吸收的存款,将近14.1亿元,而25家主要我国银行的存款为13.6亿元,后者反居前者之下。外国银行经手对我国的贷款,在我国 的全部外债中,占有最主要的份额,具有左右我国资本市场的力量。而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外汇结算,由外国银行担任的达到90%,具有操纵我国外汇市场的力量。由于它的雄厚资力,上海金融市场包括外汇、金银市场的控制权,实际上是操纵在外国银行的手中。

本国资本经济发展微弱

这一时期,我国的本国资本经济虽已出现,但很薄弱,在国民经济中不占主导地位。

我国本国的资本近代企业,开始出现于19世纪下半期。60年代中期起,我国出现了一批新式军火生产的工厂。第一家规模较大的兵工厂是1865年成立的江南制造总局(见彩图)。70年代中期,在民用工矿业和航运业中也开始出现了现代资本企业。我国第一家新式煤矿是适应福州船政局用煤需要而开办的台湾基隆煤矿,筹建于1875年。第一家轮船公司是适应漕运需要而设立的轮船招商局,创办于1872年,而作为航运附属事业的保险招商局,也于1876年诞生。在轻工业中,我国第一家棉纺织厂上海机器织布局,筹办于1878年。第一家缫丝厂广东继昌隆丝偈,开工于1873年。80年代以后,资本企业扩大到铁路、电报、金融、贸易乃至耕植、畜牧各业。我国自办的第一条铁路、 开平运煤的唐胥铁路(见彩图)和第一家电报局、沟通津沪电讯的电报总局,同时开办于1881年。第一家银行──我国通商银行,成立于1897年。至于海外贸易公司和国内耕植畜牧公司的创立,在19世纪80年代中期,也开始有所尝试。

经过半个世纪左右的发展,到了20世纪30年代,我国本国的资本企业,在某些经济部门中,占有一定的数量和相当的比重。例如 1934年我国新式银行共有170家,资本达到3.6亿元(当时币值),约为当时旧式金融业的钱庄、票号资本的三倍。在1936年交通运输业的总收入中,包括航空、水运、铁路、汽车、人力车、搬运、电讯、邮政在内,属于现代企业经营的,估计约占一半以上。

但是,整个看来,我国本国的资本现代企业的发展仍很微弱,一直到20世纪30年代,在整个国民经济中,仍然不占主导的地位。以资本的主要部分现代工业而言,在1933年所达到的水平,仍然是很有限的。包括所有雇工在30人以上、使用机器的小厂在内,全国新式工厂一共不过3100余家,产值只相当手工业的1/4。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不足10%。金融业中资本的发展,在整个我国资本企业中,属于畸形发展的一类。即使如此,我国银行资本的薄弱,也是显而易见的。1934年全国银行资本,只合美金10800万元。而美国在华一家大银行──大通银行的资本,为美金14800万元。我国所有银行之资本,犹不及一外国银行资本额多。

官僚资本畸形发展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济形态存在的后期,在我国本国的资本经济中,出现了民族资本和官僚资本的分野。而官僚资本在民国时期 统治后期,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据了垄断地位。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我国,不但既有居于劣势的本国资本,又有占据优势的外国资本,而且在本国的资本中,既有发展不足的民族资本,又有畸形发展的官僚资本。

官僚资本的畸形发展,是在 统治时期,特别是 时期和 结束后。仅在1941~1946年的五年中,在官僚资本控制下的某些重要工矿业产品,有着惊人的增长。例如电力增长了83倍,钢增长了55倍,汽油和煤油都增长了19倍以上,棉纱、棉布分别增长14倍和18倍。抗战期间,官僚资本垄断了煤铁、电力、机械、化学以及有色金属等重要工矿部门。它们在大后方工业中所占的比例:机械达73%,化学产品达75%,电力和电工器材达89%,冶炼达90%,汽油、煤油以及有色金属如钨、锑、锡、汞、铜、锌的生产,完全为官僚资本所独占。抗战胜利以后,日伪工矿企业几乎全部为 所接收,官僚资本控制的范围更加扩大。除了重工业以外,轻工业中也渗入了庞大的官僚资本。以棉纺织业为例, 设立的中纺公司在1946年就独占了全国49%的纱锭、68%的布机、39%的棉纱产量和73%的棉布产量。

在金融业中,官僚资本的垄断,表现得更为突出。在 以前,官僚资本在金融业中已经形成了“四行二局”的统治。 时期,金融业中的官僚资本加速膨胀发展的速度大大超过私营银行。在1936~1946年间,本国银行的存款和放款中官僚资本银行所占的比重大大上升,至于纸币发行和外汇储备,则完全为官僚资本银行所垄断。

在商业和对外贸易中,官僚资本的垄断,在 以后也达到空前的高度。例如生丝的出口运销全部控制在官僚资本的中蚕公司和中央银行与中央信托局合组的生丝购销委员会的手里;桐油的出口运销,也有3/4掌握在官僚资本控制的我国植物油料公司的手中。这表明,官僚资本的垄断,已从生产领域扩大到流通领域。

农村中富农经济薄弱,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封建地租剥削原封未动

这一时期,我国原有的封建经济发生了一些变化,农业中的资本成份有所增长,但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封建剥削关系,基本保持未动。

农村封建经济中资本的成份,表现为富农所代表的生产关系。 战争以后,特别是甲午战争以后,伴随着口岸的增设、内河航运的扩大、铁路的兴建、新式工业的兴起以及出口贸易的增长,我国农产品的国内外市场和农产品的商品化,有一定程度的扩大。伴随着农产品商品化和商品性农业的扩大,是封建经济与商品经济联系的加强,以及农民两极分化的加剧和富农经济的增长。这是一个全国性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以长江一带沿湖新垦区和华北、东北边远垦区,富农经济的增长更为显著。到了20世纪,全国富农户数约占总农户的6%。20世纪以后,在富农经济以外,资本农场经济,也逐渐引人注目。

但是,我国的富农经营,一般规模较小,雇佣的工人为数不多。经营的耕地面积,长江及其以南地区每户多为10~30亩;黄淮流域为30~50亩;内蒙古和东北等边远垦区,平均为50~200亩。整个富农经营的土地,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富农经济的极盛时期,也不过占全国耕地的20%。至于资本农场,则为数更少,处于无足轻重的地位。

我国富农的经营,也很落后。他们虽然也租进土地,但是他们所占有的耕地面积,一般大于他们所使用的面积。也就是说,我国富农在经营土地的同时,仍然出租一部分土地。根据20世纪二三十年代广东、广西、浙江、江苏、河南、陕西、河北和东北三省 544户富农的选样统计,富农的出租土地,较高的达到占有土地的56%,平均为20%。无论租进租出,农村地租都不是农场平均利润以上的余额,在当时的农业中,租地的佃农根本不能指望得到利润。

同样,我国富农虽然也雇佣工人,但存在于他们之间的雇佣关系,并不都是纯粹的资本的雇佣关系。很多雇工遭受封建 的剥削,为抵偿债务而卖身给雇主劳动。用劳役偿付利息是相当普遍的现象。长工受封建宗法的束缚更多一些,个别的还与雇主保持主仆名份。存在于富农与雇工之间的剥削关系,是封建剥削和资本剥削相结合的关系。

由此可见,我国富农经济带有很大的封建性,很容易向地主经济倒退。30年代以后,我国富农经济又出现停滞和衰退的局面。我国建立前的几年,富农经营的土地下降到全国耕地面积的10~15%。

在这种形势下,我国富农经济很难动摇原有的封建土地制度。占人口 5~10%的地主拥有全国耕地面积40~50%,乃至60%的局面,始终没有变更。从全国范围看,封建的土地关系和地租剥削,基本上原封不动地保持下来。封建的权力关系,佃农的人身束缚,在某些地区,仍然相当严重。总之,农民身受的封建压迫和剥削,并没有得到减轻和缓和。

不仅如此,进入20世纪以后,随着军阀的产生,一批军阀地主应运而兴,残酷地剥削农民。随着军阀混战的延续,财政搜刮也层出不穷。所有这些搜刮,有很大一部分是直接或间接加在农民头上的。1924年以后,军阀对田赋的预征,有的达到30年以上。1927年以后, 对田赋的附加达到10余种之多。1941年以后,又进一步实行田赋征实,田赋负担达到土地收获量的20%,所有这些,都反映封建军阀 对农民剥削的强化。

我国经济的买办化和附庸化

这一时期,整个我国经济,无论是新产生的资本经济,或是依旧保留的封建经济,大都呈现买办化的趋势,基本上被缚于世界资本体系附庸的轨道。

我国近代经济的买办化和附庸化,贯穿于生产和流通的全过程,而突出地表现在流通过程中。五口通商后,随着对外贸易的增长,我国的市场结构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贸易中心向通商口岸特别是沿海的通商口岸转移。在1936年40个商埠的埠际贸易中,上海、天津、青岛、广州四埠的埠际贸易占55%以上。这表明参加埠际贸易的商品,一半以上是在沿海四口岸流转。然而通商口岸贸易的发展,并没有改变内地广大地区经济联系的落后状态。交通的隔绝,市场的狭小,货币、度量衡的不统一,一直到20世纪,仍然是一个非常突出的现象。另外,我国和世界市场联系的加强,反而使国内不同地区之间原有的经济联系削弱,出现了华南与华北、华中的贸易有时要通过香港的离奇现象。

在通商口岸中出现了为外国洋行进行购销活动的新式商业。其中一部分由封建社会传统的旧式商人转化而来,大部分是新生的、依附外国势力而兴起的买办商人和洋行买办。随着内河航运的扩展和铁路的兴建,一个从通商口岸到穷乡僻壤的买办商业网逐步形成。进口商品由口岸的洋行买办卖给批发字号,再由客帮、转运商运往内地,转发农村。出口商品由小生产者通过农村小贩,向城镇货栈集中,经转运商贩往口岸,再由行栈卖给洋行。在整个商业网中,既包括洋行买办和买办商人,也包括了城市行会商人乃至农村经营商业的富农和地主。

我国农产品被卷入世界市场,但在我国出口贸易中,市场的控制权却基本上掌握在外国洋行的手里。例如上海生丝的对外贸易,完全掌握在上海的外国人手中。洋行的买办,丝号和它的丝通事以及丝栈等等,或者直接服务于洋行,是洋行收购生丝的工具和代表;或者和洋行发生密切联系,是洋行收购生丝的中间环节。洋行通过买办放款给我国丝厂,以达到包揽生丝出口的目的。在这种条件之下,交易的一方,实际上处于债主的地位,我国丝厂在贸易上不受制于外国洋行,几乎是不可能的。

卷入世界市场的我国出口贸易,在市场价格方面,也失去独立自主的控制力。我国出口商品的价格,基本上以国际市场为转移。例如我国出口大宗桐油的价格形成过程是:产地洋行分行或代理先将桐油市场情况报告口岸总行,总行综合各地情况并口岸存油数量及商情,电告本国,然后由本国油商复电通知需要数量而定其收购价格。也就是说,产地桐油价格,以口岸洋行的开价为准,而口岸洋行的开价,又以其本国油商的开价为准,桐油如此,其他重要出口商品也都是这样。

在 统治时期,重要出口商品如钨、锑、锡等有色金属以及蚕丝、羊毛、猪鬃、桐油等重要出口农畜产品,从收购到出口,都为官僚资本所掌握;部分洋货的进口,也为官僚资本所插手。由于官僚资本更加紧密地适应外国资本的需要,我国经济的买办化和附庸化,达到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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