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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运动

[拼音]:Guoyu Yundong

[外文]:National Language Movement

从清末到1949年我国成立前推行的把北京话作为汉民族共同语的运动。它提出“言文一致”和“国语统一”两大口号。“言文一致”是书面语不用古代文言,改用现代白话。“国语统一”是现代白话要以北京话为全国通用的国语。这个运动对于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建立和推行,对于文体改革和文字拼音化,都有一定的贡献。

产生的经过

由于受到日本明治维新的影响,在清末的后十年,就已经提出统一国语的问题。最早提到“国语”这个名称的,是当时被委任为京师大学堂总教 的桐城派古文名家吴汝纶。1902年他去日本考察学政,看到日本推行国语(东京话)的成绩,深受感动,回国后写信给管学大臣张百熙,主张在学校教学王照的官话合声字母,推行以“京话”(北京话)为标准的国语。1909年,清 资政院开会,议员江谦提出把“官话”正名为“国语”,设立“国语编查委员会”,负责编订研究事宜。1911年学部召开“中央教育会议”,通过《统一国语办法案》,决议在京城成立国语调查总会,各省设分会,进行语词、语法、音韵的调查,审定“国语”标准,编辑国语课本、国语辞典和方言对照表等。1912年民国成立后,召开“临时教育会议”,决定先从统一汉字的读音做起,召开“读音统一会”。1913年“读音统一会”开会,议定了汉字的国定读音(即“国音”)和拼切国音的字母“注音字母”(也叫“国音字母”)。议定以后,北洋 迟迟不予公布。于是在1916年,北京教育界人士组织“民国国语研究会”(简称“国语研究会”)掀起了一个催促北洋 公布注音字母和改学校“国文”科为“国语”科的运动。研究会规定了 5项任务:

(1)调查各省方言;

(2)选定标准语;

(3)编辑标准语的语法辞典;

(4)用标准语编辑国民学校教科书及参考书;

(5)编辑国语刊物。提出学校的“国文”教科书改称“国语”教科书。运动得到各地教育界人士的响应。国语研究会的会员4年中增加到12000多人。1918年北洋 教育部召开“全国高等师范校长会议”,决定在全国高等师范附设“国语讲 科”,专教注音字母及国语,并于11月公布了“注音字母”。同年,《新青年》等刊物提出“文学革命”的口号,开始用白话文写作。1919年运动爆发,在这个运动的推动下,北洋 教育部成立 的推行机构“国语统一筹备会”,并训令全国各国民学校改“国文”科为“国语”科。与此同时,又通令修改原来的《国民学校令》,规定首先教授注音字母,改革教科书的文体和教学方法等,这样,国语运动在学校方面得到了初步的成功。

“国语”的推行

“五四”以后,国语运动进入推行期。主要工作是修订注音字母方案,制订国语罗马字拼音法式,调整“国音”标准,扩大国语的教育和应用,以及出版、宣传等。现逐项分述如下:

(1)修订注音字母。改变公布时的字母顺序(“守温字母”顺序),改为ㄅ、ㄆ、ㄇ、ㄈ的顺序。增加ㄜ母(开始时写为ㄜ。声调标注改“四声点法”为符号标调法(见注音字母)。

(2)制订国语罗马字拼音法式。由于注音字母不便于国际应用,黎锦熙、赵元任等人又发起国语罗马字的研究和制订。这个方案于1926年由国语统一筹备会发表,1928年由大学院(教育部)作为注音字母第二式予以正式公布(见国语罗马字)。

(3)调整“国音”标准。1913年读音统一会用投票方式议定了“国音”标准,1919年出版《国音字典》初印本。这种标准音 惯上称之为“老国音”。各界对此议论颇多,主张改为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1923年国语统一筹备会成立“国音字典增修委员会”,决定采用北京语音标准,称之为“新国音”。1932年教育部公布发行《国音常用字汇》,采用了“新国音”。

(4)推动学校的国语教育。1920年,教育部通令初小“国文”科改为“国语”科。1921年教育部发布训令:“凡师范学校及高等师范均应酌减国文钟点,加授国语。”1923年,国语统一筹备会第三次大会提案议决函请教育部规定中等以上学校实行国语教育,教育部复函表示同意。同年实行学制改革,全国教育联合会组织了“新学制课程标准起草委员会”公布《中小学各科课程纲要》,规定小学、初中、高中的语文科一律定名为“国语”科,小学课本取材以儿童文学为主。

(5)培训国语师资。1920~1923年间,教育部开办“国语讲 所”培训各省区选送的学员四五百人。各省区教育厅也分别举办了各种短期训练班。1921年中华书局创办“国语专科学校”,商务印书馆创办“国语讲 所”,两个单位在三四年间为南方各省以及南洋各地培训了两三千名国语教员。1928~1934年间,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直辖的“国音字母讲 所”办了 8期,毕业学员 170多人。此外,河南、河北、山东、陕西各省也都举办了短期讲 所,利用暑期培训国语教员。

(6)出版书刊。出版宣传和研究国语的刊物《国语月刊》、《国语旬刊》、《国语周刊》等。1920~1922年间,《民国日报》、《时报》、《时事新报》、《申报》、《教育杂志》、《星期评论》、《上海青年》等报刊,不断发表宣传国语的文章。出版了《国民学校用新体国语教科书》、《新法国语教科书》(商务印书馆)、《新教育国语课本》(中华书局)等各种课本,此外国音的字汇、字典、国语辞典、语音教材、语法、会话读本、留声片等也陆续出版。编纂国音字汇、字典和国语辞典成为国语运动后期的重点工作,专门成立了编纂机构“我国大辞典编纂处”。

1937年 爆发,国语的推行陷于停顿。1949年我国建立以后,改为推广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现代典范的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普通话的标准与国语略有不同,但是运动的性质仍旧一样,是国语运动的继续。另外在光复后的台湾省,国语运动的推行获得了很大的成绩,只花了大约10年时间,就在台湾同胞中普及了国语。

参考书目

黎锦熙:《国语运动史纲》,商务印书馆,上海, 1934。

周有光:《文字改革概论》,文字改革出版社,北京,1961。

倪海曙:《推广普通话的历史发展》,载《语文现代化》(丛刊),1980、第1、2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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