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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

[拼音]:Guomin Caifu de Xingzhi he Yuanyin de Yanjiu

[外文]: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18世纪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代表人物A.斯密的名著。简称《国富论》。1776年在伦敦出版。19世纪末,我国清末维新派代表人物严复将该书第一次译为中文,译名《原富》,1902年出版。

历史背景

18世纪50~60年代,城乡资本经济已经相当发达的英国,正处在工场手工业向大机器工业的过渡时期。但残余的封建制度和重商主义政策还阻碍着新兴产业资本的发展。在这一时代背景下产生的《国富论》,其经济思想代表了产业资本同封建残余作斗争,迅速发展资本经济的要求。

斯密深受18世纪资产阶级进步哲学的影响。他的家乡格拉斯哥是这一时期新兴的工业城市之一。18世纪中叶,这里迅速地发展起了纺织、皮革、冶铁、造船等工业,作者目睹了这一发展过程,并经常与工商业者接触,参加他们组织的“政治经济学俱乐部”的活动,讨论发展经济遇到的问题。这些对《国富论》经济思想的形成起了重要的作用。

出发点和对象

资产阶级人性论是斯密认识社会问题的出发点。在他看来,人的本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在伦理道德领域人们都具有“同情心”;另一方面,在经济活动领域人们都具有“利己心”。《国富论》即以“利己心”为出发点,认为追求个人利益是每个“经济人”进行经济活动的动机和目的。国家干预私人经济活动,只能阻碍经济的发展和国民财富的增长,实行经济自由主义才能充分体现“经济人”的利己本性,符合“自然秩序”的要求。每个人追求个人利益,最有利于生产发展,会自然而然地达到社会共同利益。

全书以国民财富为研究对象,认为政治经济学的目的就在于促进国民财富的增长。书中指出:“政治经济学提出两个目标:第一,给人民提供充足的收入或生计……第二,给国家或社会提供充分的收入,使公务得以进行。总之,其目的在于富国裕民。”《国富论》的体系正是围绕着分析影响国民财富增长的各方面的因素展开的。

内容

全书共分五篇,三十二章。书的“序言及全书设计”指出: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一个国家的富裕程度取决于劳动生产力的水平和从事生产劳动的人数。因此第一篇和第二篇首先论述了这两个影响国民财富增长的主要因素。斯密认为劳动生产力的增进是分工的结果。所以在本书的第一篇,他从分工开始进而论及与之有关的交换(货币、价值)、分配(工资、利润、地租等问题。这一篇实际上围绕着提高劳动生产力阐述了资本生产、流通和分配的规律。斯密又认为社会上从事生产劳动的人数取决于资本量;社会就业人数的增加,从而产品的增加将是资本增加的结果。所以在本书的第二篇,他着重分析了资本的性质、资本积累和资本的用途。以上两篇实际上已经包括了他的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基本内容。第三篇从经济史的角度考察促进或阻碍国民财富增长的因素,主要论述了自罗马帝国崩溃以来,欧洲农业受阻抑的情况,和都市勃兴商业发展的作用。第四篇评述了重商主义和重农主义两种政治经济学体系。对重商主义把货币和财富等同起来的观点、贸易差额论和国家统治对外贸易的政策进行了全面的批判。对重农主义,肯定其认为在完全自由、完全公平的制度下国家才能繁荣的观点“最接近于真理”;批评其片面地认为只有农业是生产的,工商业是不生产的观点。第五篇论述国家的费用、公共收入的来源,以及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对国民财富增长的影响,主张限制君主和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实行经济自由主义。

《国富论》的全部内容,始终贯彻的一个指导思想是主张实行自由放任政策,实际上就是主张在自由竞争中发展资本经济。

斯密在《国富论》第一、二篇中第一次系统地总结了历史上各种经济观点,创立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使政治经济学形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因此,《国富论》在政治经济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不过,斯密的研究方法是二重的,即一方面探索各个经济范畴的内在联系,另一方面又仅仅描绘资本经济现象中表现出来的表面的联系。《国富论》中的理论观点也表现出二重性,即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正确地揭示了资本经济关系的内在规律性,另一方面,又仅对经济现象作一般的描述和概括。书中正确的观点和错误的观点常常交错在一起自相矛盾。这种情况从客观来说是资本经济关系中现实的矛盾在斯密理论中的反映,从主观上来说则是由于作者的世界观和方 造成的。《国富论》中的这一情况还表现了当时政治经济学尚处在创立时期,许多经济理论尚不成熟。这些互相矛盾的观点后来成为不同经济学派别的思想来源。

分工

斯密认为发展分工是提高劳动生产力的主要方法。他首先从当时的主要生产形式手工工场的特点出发,总结了分工可提高劳动生产力的原因。他指出:

(1)劳动者的技巧因分工和专业化而增进;

(2)分工可免除工人由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所费的时间;

(3)分工使操作简单化,可促进机械发明。他继而考察了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生产,指出文明国家的一切工业品,从生产原料、制造工具到加工成品、运输出卖,都是由各行各业分工协作而成。这种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生产,使劳动生产力提高,产量增加,各生产者之间通过交换,互相供给需要,使社会各部分联成一个协作的整体。但是他的论述只强调分工对提高劳动生产力的作用,而忽视分工的历史性和社会性。他也不懂得手工工场内部分工和社会分工的区别。在他看来两种分工只是范围不同。他不知道前者是以生产资料集中在个别资本家手中为前提,后者则以生产资料分散于不同的商品生产者手中为前提;手工工场内部的分工是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的,资本制度下的社会分工则是各个企业或独立生产者生产不同的商品,通过市场交换彼此联系起来,这种分工受自发的竞争势力支配。在分工与交换的关系上,他还错误地认为分工是人类本性中互通有无的交换倾向引起的,不把分工看成是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的必然产物。书中也指出了分工给工人带来的不利影响,使操作单一、呆板、妨碍工人智力发展,可是他不联系手工工场中分工的资本性质去认识这种危害,而认为是一般分工的结果。

货币

斯密认为分工发生之后,人们就要靠交换生活。因此,他论述了作为交换工具的货币在历史上是怎样产生的,以及它在交换中的作用。他认为货币是在克服物物交换的困难中产生的。例如屠夫要卖肉,酿酒人和做面包的人需要买肉,但屠夫不需要酒和面包,交换就发生了困难。一些人就想到先用自己的产品换取为许多人都乐于接受的商品,以便使交换顺利进行。于是这种商品就逐渐成为交换的通用煤介,发展为货币。起初在各个地方充当货币的商品是多种多样的。后来集中到用贵金属作货币,开始用金属条块,后来又发展为金属铸币。斯密在一定程度上正确地叙述了货币产生的历史事实。但没有与劳动价值论联系起来,从分析商品内在矛盾的发展中,对货币的产生、货币的本质作出理论的说明。

《国富论》中只突出了货币作为流通手段的作用,认为“货币只是货物借以流通的轮毂”。这一观点和其反重商主义有关,但忽视了货币的其他职能。斯密赞扬纸币代替金属货币方便了流通,减少了费用,是一个历史的进步,但忽略了二者的区别。

价值

《国富论》从货币作为流通手段的外在的交换尺度,进一步探讨商品交换的基础,交换的内在规律性,从而转入了对商品交换价值的研究。在总结前人理论的基础上,对商品的交换价值作了比较系统的论述。

斯密在书中首先对商品的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作了区分。他说:“价值一词有二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他还指出一个商品可能使用价值很大,而交换价值很小,或者使用价值很小甚至没有使用价值,而有很大的交换价值。他强调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区别是正确的,但不懂得这二者在商品中的对立统一关系,不知道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

作了以上区分后,他便抛开使用价值,集中说明交换价值。书中提出关于商品的交换价值要说明三个问题:“第一,什么是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换言之,构成一切商品真实价格的究竟是什么?第二,构成真实价格的各部分,究竟是什么?第三,什么情况使上述价格的某些部分或全部,有时高于其自然价格或普通价格,有时又低于其自然价格或普通价格?”在第一个问题中,他主要阐述了劳动决定价值的观点。在第二个问题中他实际上阐述了三种收入决定价值的庸俗观点。在第三个问题中他阐述了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

斯密在经济学说史上第一次宣称任何一个生产部门的劳动都是财富的源泉,克服了重商主义和重农主义对生产劳动的片面看法。他以分工为基础说明交换价值,把商品同商品交换的实质归结为商品生产者对劳动的交换。这时,他讲的劳动实际上已经不是各部门的劳动,而是一般的劳动。但是他并没有研究使劳动成为商品价值的社会关系,即劳动的社会性质。

斯密在论述商品的交换价值时提出了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和商品的“真实价格”两个概念。“真实尺度”指的是一个商品所能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这是商品交换价值在不同社会 同的外在尺度,也就是一个商品的购买力。这个“真实尺度”又取决于作为商品交换价值的内在尺度的“真实价格”。商品的“真实价格”,在不同的社会中,由不同的因素构成。在初期社会(斯密称之为“野蛮社会”),它只由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所构成,所以商品所能购买或支配的劳动也就等于生产这一商品所耗费的劳动。在“进步社会”(指资本社会),商品的“真实价格”不再单由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构成,而由工资、利润、地租三者构成。于是“真实尺度”不再取决于耗费劳动而取决于工资、利润、地租之和,于是形成了斯密价值理论中的二重观点。如果抛开商品价值中包含的补偿生产资料的部分,在资本生产方式下,商品价值可以分解为三种收入,但他倒果为因,认为三种收入是商品价值的根本源泉显然是错误的。这种观点不仅把价值的源泉和收入的来源混同了,而且必然在理论上陷入循环论证。

造成斯密价值理论二重观点的原因,首先是由于他理论上的混乱,但在客观上也有其深刻的社会基础。斯密对于历史较为敏感,他觉察到价值规律在现实的资本社会和前资本社会中有所不同。这一变化实际是: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商品直接按照耗费劳动决定的价值进行交换;在资本商品生产条件下,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现实的交换是以生产价格为中心。但斯密没有研究商品价值所反映的社会经济关系,因而也就不能正确说明从简单商品生产转变为资本商品生产而引起的价值规律作用形式的变化。他误认为在资本的条件下,劳动决定价值的规律不起作用了,把资本商品交换以生产价格为中心,看成是由三种收入决定价值了。

《国富论》中还论述了市场价格和自然价格的关系。这里讲的自然价格是以他的三种收入价值论为基础,指的是与工资、利润、地租的自然率相符合的价格。市场价格是指的由商品的实际上市量和其有效需求之间的比例决定的实际价格,简单说也就是受供求影响的价格。他指出自然价格是中心价格,由于供求比例的变动,市场价格有时高于有时低于自然价格。但前者受后者制约,时时刻刻都围绕着自然价格这个中心。斯密在这里正确地表述了价格围绕价值波动的规律性,但是他没有从理论上说明价值和价格的内在联系,以及为什么价格围绕价值波动是价值规律作用的必然形式。

总之,斯密在《国富论》中第一次对价值理论作了比较系统的论述。尽管他的观点包含许多矛盾和混乱,但毕竟正确地阐述了耗费劳动决定价值的观点。他以后在论述有关剩余价值的性质和来源的问题时,常常坚持这一观点,从而成为他的分配理论中科学成份的基础。

分配理论

《国富论》中的分配理论以对资本社会中阶级结构的分析为基础。斯密认为这个社会分为工人、资本家和地主三个阶级。三个阶级的收入是社会上的基本收入,其他收入如利息等是派生的收入。因此,斯密的分配理论主要是论述三种收入的性质及其自然率。

《国富论》中首先论述自然工资。认为“劳动生产物构成劳动的自然报酬或自然工资”。在土地尚未私有,资本尚未积累的原始社会状态下,工资包括全部劳动生产物。这时,随着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工资也在增长。但在产生了土地私有和资本积累以后,土地所有者和资本所有者都要求占有劳动生产物的一部分,因此,这时的工资就不再是全部劳动生产物,而成为生产物的一部分了。工资占的份额由劳资双方竞争中达成的协议决定。工资额至少要达到劳动者能购买维持其生活和延续后代所必需的生活资料。

斯密把工资看成是劳动的报酬有正确的方面,但看成是永恒的范畴是不对的。工资代表的是资本条件下雇佣劳动者的收入,因此,斯密的解释未能正确说明工资这一范畴的特定性质。不过他在工资问题上同在价值问题上一样也表现出历史的敏感性。他看到了资本生产关系产生后,工资发生了变化。这时由于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分离,工资不再包括全部劳动成果,而只能是其中的一部分。就这个意义上说,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资本制度下工人的一部分劳动成果被生产资料所有者占有的剥削关系。另外,他认为在资本制度下,工资只能等于维持工人生存的必要生活资料的价值,他实际上讲的是劳动力的价值。可是他不懂得劳动和劳动力的区分,又误认为工人出卖的是劳动,工资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

此外,书中还从三种收入决定价值的庸俗观点出发,认为平均工资是生产费用的一部分,工人的工资似乎是他的劳动的全部报酬。这种观点又掩盖了雇佣劳动者受剥削的实质。

《国富论》中还分析了国民财富增长情况对工资变动的影响。斯密把国家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国民财富不断增长的国家,这种国家对劳动的需求不断增加,工资不断提高。第二类是国民财富不增不减生产停滞的国家,工资也不增不减处于停滞状态。第三类是国民财富衰退的国家,由于对劳动需求减少,工资也在降低。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劳动报酬优厚是国民财富增长的结果。国民财富的增长和劳动者的利益是一致的。斯密不分析各类国家经济关系的性质,笼统地得出国民财富增长,必然使工资提高的结论是不科学的。这一观点和前边说明的在资本制度下,工资只是工人必要生活资料的价值的观点也是矛盾的。

《国富论》中认为利润是资本家阶级的收入,在对利润的性质和来源的解释上也表现出二重的观点。一方面,斯密抛开竞争现象从资本经济关系出发认识到了利润的本质。他指出资本家手中一旦积累起了资本,为了获得利润便用它购买原料和劳动投入生产。这时劳动生产物就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支付工人的工资,另一部分支付企业主的利润。这里利润是工人劳动创造的价值的扣除部分,即剩余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他还明确地反对把利润说成是资本家监督指挥劳动的工资。在这个意义上 指出:“斯密认识到了剩余价值的真正起源”(《 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Ⅰ,第58页)。不过斯密并没有从利润抽象出剩余价值这个本质的范畴。另一方面,他又从表面现象看问题,把利润看成是资本的收入,是价值的本源之一,这一看法违背了他的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掩盖了利润的真正来源。斯密还认为利润总是同资本量成比例,因此,他讲的利润又是平均利润。他不仅不能区分剩余价值和利润,并且把利润和平均利润也直接混同起来。

斯密指出随着资本的发展,利润率有下降的趋势,但未能正确说明利润率下降的原因。他把利润率下降只归结为资本家之间竞争的结果,不知道利润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可变资本在总资本中占的比例的减少。不过在当时资本经济迅速发展的形势下,利润率下降还没有引起他的担心。他抱着乐观主义的态度,认为利润率下降是国民财富增进和社会繁荣的标志。

书中把利息看成是利润的一部分,是派生的收入。这种观点虽然早在斯密之前由J.马西(?~ 1784)和D.休谟(1711~1776)提出来了,但都不如斯密论述得详尽。他指出英国法定利息率不断下降,正是由利润率下降引起的。

《国富论》中认为地租是地主阶级的收入,是土地成为私有财产后,耕种者为使用土地而支付的代价。自然的地租是租地人所得农产品总额扣除用于补偿种子和购置耕畜及其他农具的农业资本,支付工资,并提供当地农业资本的普通利润后剩余的份额。这种观点正确地认识到地租是在土地私有制出现的基础上产生的,实际上把地租看成是平均利润以上的余额,基本上说明了资本农业中三个阶级的分配关系。但斯密没有科学的平均利润理论,因而他不可能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说明这个平均利润以上的余额在农业中是怎样形成的。

斯密对地租来源的解释是极不统一的。从劳动价值论出发,他认为土地所有者占有的是劳动生产物的一部分,是不劳而获的收入。这种观点认识到了地租是工人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正确说明了地租的真正来源。从商品价值由三种收入决定的错误观点出发,他把地租看成是使用土地的自然报酬,是价值的本源之一。这种观点割断了地租和工人劳动之间的关系,掩盖了地租的本质。书中有时又把地租看成是来自农产品的垄断价格,这种观点看到农业中由于土地所有权的干预,农产品价格中含有垄断的因素,有正确的成份。但是他不知道土地私有的垄断,只是阻碍农业部门参加平均利润的分配,能维持按农产品的价值出卖,因此,高于平均利润的部分成为地租。他错误地认为农产品的垄断使其价格高于价值,高出的部分转化为地租。这样实际上是把地租看成是来源于流通过程。斯密还受重农主义影响,认为农业中自然力也和劳动一样参加工作并创造价值。地租是地主借给农业家使用的自然力的产物。这种观点混淆了使用价值的生产和价值的创造。他不懂得自然力只能使劳动生产力提高,增加产品作为使用价值的数量。地租作为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只能来源于劳动创造的价值,和自然力的作用无关。

斯密对三种收入的分析,明显地站在资产阶级立场上,维护本阶级的利益,他肯定利润是资本家正当的收入来源。对于地主阶级来说,虽然他批评地租是不劳而获的收入,但又同时承认地租收入的合理性。这也表现了英国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化的土地贵族妥协的烙印。

资本理论

《国富论》第二篇中对资本作了论述。关于资本的性质,斯密在论述利润时,实际上已经论述到了。当他讲到资本总是用来雇佣工人进行生产,获取利润时,他实际上已接近于认识到资本代表的是资本家和雇佣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不过斯密从来没有给资本下定义为代表一定的经济关系。他认为资本是总资财中用于再生产以取得收入的部分。他只是把资本看做是用于再生产的生产资料,因此,他只是说明了资本在再生产过程中的表现形式,而没有说明资本是占有剩余价值的工具的本质。这种认识也决定了他不可能区分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

斯密的贡献是提出了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分。他根据资本在再生产运动中的不同情况,认为资本可以划分为两部分:用于生产或购买物品,然后通过出卖以取得利润的部分,可称为流动资本。用于改良土地或购买机器等不用通过出卖即可提供利润的部分,可称为固定资本。在这之前重农学派虽然已把资本区分为“原预付”和“年预付”,但斯密把它发展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划分,就把资本的概念普遍化了,这是一个历史的进步。但他的认识也有退步的地方,即重农学派在划分“原预付”和“年预付”时只限于生产资本,斯密的解释则把流动资本和流通资本混同起来了。他还受重农主义的影响,对二者的区别只从资本的物质形态变换的角度而没有从价值转移的角度来认识。从价值转移的角度看,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价值都要转移到新产品中去,都要通过产品出卖进入流通过程。二者的区别仅在于价值转移的方式不同。流动资本的价值是在一个生产周期内全部转移到新产品中去,固定资本的价值则是每个生产周期只转移其价值的一部分。书中认为固定资本不经过出卖进入流通过程是不正确的。

《国富论》中认为资本积累是扩大生产、增加财富的重要条件。资本积累取决于社会总资财分为资本和收入的比例。书中说:“资本增加,由于节俭;资本减少,由于奢侈”。他把资本积累的源泉看成是资本家勤劳节俭的结果,显然是掩盖了资产阶级对工人剩余劳动进行剥削的真正来源。但就他主张积累资本反对奢侈浪费来说,当时具有反封建的意义。

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区分

斯密在书中强调增加国民财富的重要条件之一,是增加生产劳动者人数,减少非生产劳动者人数,由此斯密很重视对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分析。不过斯密对这一问题的论述也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生产劳动是与资本相交换的劳动;非生产劳动是与收入相交换的劳动。创造业工人的劳动属于前者,他生产的价值不仅能维持劳动者自身,还为雇主提供利润。家仆的劳动属于后者,它不增加价值。这种观点基本上正确地说明了资本生产劳动的性质,即雇佣劳动是为资本生产利润的劳动。另一种观点,把生产劳动解释为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非生产劳动是不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这种观点只是从一般劳动过程中的表面现象看问题,完全不能说明资本生产劳动的本质。

社会资本再生产

关于这一问题的论述是斯密理论体系中一个薄弱的部分。他没有接受F.魁奈《经济表》中对再生产论述的观点,甚至对这一问题没有专题论述,只是在有关的理论中有所涉及。这一方面是由于在理论上从三种收入决定价值的观点出发,形成了所谓的“斯密教条”,即认为商品的价值只包括工资、利润和地租三部分,忽视了生产资料的价值部分。这种观点显然为研究社会再生产中的实现问题造成了困难。另一方面从分析问题的方法上看,魁奈的《经济表》是以全社会经济综合运动为对象的宏观分析;而斯密则是以个体经济单位活动为对象的微观分析。不过斯密在社会再生产问题上也有他的贡献。这就是他在研究一个国家的总财富时,提出了总收入和纯收入的区分。他说:“一个大国全体居民的总收入,包含他们土地和劳动的全部年产物。在总收入中减去维持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费用,其余留供居民自由使用的便是纯收入。换言之,所谓纯收入,乃是以不侵蚀资本为条件,留供居民享用的资财。”这里他已把“斯密教条”中丢掉的生产资料部分通过曲折的道路补充进来了。他进一步考察总收入和纯收入,在物质形态如何区分时,遇到了一个重要问题。他看到一部分社会产品如机器等,从物质形态上看无论如何不能归入个人消费品。这就是说生产生产资料部门的产品从物质形态上不能归入社会纯收入,其价值可以归入纯收入。另一部分生产生活资料的部门的产品无论从物质形态或价值形态上都能归入社会纯收入。但他并没有明确地把社会生产部门分为两大部类,更没有研究两大部类在再生产中的关系。

《国富论》的经济思想对以后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发展有深远的影响。《国富论》中若干经济观点被当时的 所采纳,对这一时期英国资本经济的发展起了重大的促进作用,对欧美各资本经济的发展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1972年和1974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由郭大力、王亚南翻译的《国富论》中译本(上、下)。

参考书目

鲁友章、李宗正主编:《经济学说史》上册,人民出版社,北京,1979。

陈岱孙:《从古典经济学派到 》,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

陈冬野:《亚当·斯密的经济理论体系》,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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