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百科网

保民官

[拼音]:baominguan

[外文]:tribuni

古罗马时代管理民政或军事的官员。公元前 5世纪开始出现平民保民官。约公元前 494年罗马与外族发生战争,罗马平民与贵族的矛盾也日益激化,平民第一次全体撤离罗马,贵族被迫同意在平民中选出 2名保民官(后增至5人,又增至10人),以维护自身利益。公元前471年起,平民保民官由特里布大会(平民会议)选出,任期 1年,其人身不受侵犯,对元老院或高级长官( 官除外)作出的损害平民利益的决议和法令可行使否决权,但仅限于罗马城区及近郊。他们主持平民大会,并任大会主任。由于他们能代表和反映平民的要求,逐渐成为罗马最有权势的职位之一。平民保民官在共和时代政治生活中起过积极作用,至帝国时代已名存实亡。军事保民官原指步兵司令,多数从选举中产生,个别由执政官任命,帝国时代则由皇帝指派,职权是指挥近卫军和辅助部队。财务保民官最初大概是指在各部落中征收贡赋和发放军饷的官员,日后亦属于高级官员之列。

严正声明:本文由历史百科网注册或游客用户灵武 自行上传发布关于» 保民官的内容,本站只提供存储,展示,不对用户发布信息内容的原创度和真实性等负责。请读者自行斟酌。同时如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其他权益,请留言并加以说明。站长审查之后若情况属实会及时为您删除。同时遵循 CC 4.0 BY-SA 版权协议,尊重和保护作者的劳动成果,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和本声明内容:作者:灵武;本文链接:https://www.freedefine.cn/wenzhan/70143.html

赞 ()
我是一个广告位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