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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明代住宅

[拼音]:Xiangfen Mingdai zhuzhai

[外文]:Ming dwelling,Xiangfen

山西省襄汾县境内有一些保存完整的明代住宅,大都建于嘉靖至万历年间(16世纪中叶至17世纪初叶)。这些住宅平面布局简洁,工艺讲究,风格朴实,有鲜明的时代和地区特 。其中丁村丁宅(1593)、荀董村贾宅(1572)、连村柴宅(1560)为典型的庶民住宅;伯虞乡李宅(1609)可能是小官僚的住宅。

房屋的布局都是三合院或四合院。北房为正厅,是起居、会客、祭祖的房间;东西厢房和倒座是居室。院落呈长方形,长宽比例一般为1:1.4至1:1.6;院落宽度和建筑高度之比约为1:1.8至1:2。在居室的分隔上,一般采用“三破二”的做法,即将三开间的房屋从正中隔开,成为两个一间半的房间。每个房间除去一个顺山炕外,尚有足够的活动面积。大型住宅则采用“一明两暗”的传统分隔形式。室内顶棚多作在高窗以下位置,使屋顶空间可以充分利用。

建筑构造为抬梁式构架,以砖或土坯筑围护墙。木料用整原木,比例粗壮。三架梁上加大叉手,构成简单的三角构架。屋顶举折平缓(约1:2),多作小悬山式。装修极少繁琐的镂刻,但木构件的线脚处理考究。外装修多用实踏板门和直棂窗,极个别的使用三交六椀菱花隔扇。大厅石柱础、大门抱鼓石和砖影壁上都有雕刻,构图和技法很细致。但所有的装饰只施于个别突出的部位,而无繁琐之感,无损于整体的朴实风格。

这批明代住宅还反映出了明朝对住宅的严格等级限制。洪武二十六年(1393)定制:六至九品官厅堂三间七架,正门一间三架;庶民正厅不得超过三间五架。洪武三十年重申:房屋可以多至一、二十所,但间、架不容增加。正统十二年(1447)稍作变通,架数可以加多,但间数仍不能改变。现存这批住宅虽然都建在正统年间以后,但一律都是正厅三间,大门一间,厢房和倒座各三间;房屋进深正厅连廊一般为四架,只伯虞乡李宅为六架,反映明朝的房舍等级制度相当严格。此外,山西省晋城县城内有明代张宅一所,为万历二十年(1592)所建;此宅除正厅外,后楼、倒座全是楼房,可知明朝住宅的等级制度主要是限制间数和架数,至于建筑层数,则可因地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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