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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

[拼音]:fangzhi

以地区为主,综合记录该地自然和社会方面有关历史与现状的著作。亦称地志或地方志。另外,还有一些专载江河湖海、祠庙寺观、名胜古迹、水利交通的书籍,亦可归入其内。方志的传统分类法属于地理门。

我国的方志,数量庞大,种类繁多,大体而言:

(1)综合全国情况的有总志和一统志。

(2)地区性方志,省志,除常称通志外,也有称为总志、大志、全志、省图经的。府志。州志,包括直隶州志和一般州志。县志,分县志、县丞志等。厅志。乡村镇志,包括镇志、乡志、村志、场志、里志、坊志等。乡土志。其他有卫志、所志、司志、屯志、边关志、盐井志、盐场志,以及介于省志和府志间的道志。

(3)专志,指山水禅林、寺庙、书院、游览胜迹、人物、风土方面的志书。

方志起源很早。《周礼·春官》有外史“掌四方之志”的说法。到了西汉和魏晋时期,“方志”一词已屡见不鲜。关于最早的方志书,有人根据《周礼》所载,把早期的诸侯国史与后来的府州县志相类比,认为传说中晋国的《乘》、楚国的《梼杌》以及鲁国的《春秋》,已初具雏型。也有人认为方志导源于古地理书,如《山海经》和《禹贡》,后世撰方志者多仿效之。方志和古地图的关系也很密切,从两汉到隋唐时期大量出现的图经,可见到它们间的渊源关系。

方志的形式和内容,是在时代的前进中逐步充实完善起来的。大体在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方志尚处于形成阶段。当时,无论是体例内容,方志皆属地理书,其称谓亦多为“地志”、“地记”。其内容主要记叙地区的方域境界、山川物产、风俗民情。但也出现了一些专记物产、山水、道里、寺庙的专志。现存的第一部具有比较完整内容的方志书《越绝书》(相传为东汉袁康所撰),就出现在这个时期。

隋唐两朝,“地记”日衰,“图经”盛行,以“志”、“记”为名的方志书也发展起来。所谓“图经”,开始多以图为主,表示疆域、山川、土地,经是图的说明,是图的附属物。隋唐时期,“图经”已以经为主,图反成为辅了,更加接近于后来所说的方志的性质。隋朝大业年间,朝廷普诏天下诸郡,条其风俗、物产、地图,上报尚书省。唐朝规定,州郡图经每三年编造一次,后改为五年一次;若州县有变,山河有改移者,不在其限。现存的《元和郡县图志》四十卷,成书于唐朝中期,可大致窥见隋唐图经的内容。该书按地方政区四十镇分列篇目,每镇有图(图现已亡佚),下载府州县户口、沿革、山川、道里、贡赋等。后来在敦煌石窟发现的《沙州图经》、《西州图经》等多种,虽已残缺不全,但亦可见其所载内容之广泛。

宋代是我国方志发展史上一个承前启后的时期。宋初编《太平寰宇记》,吸收前代“地志”、“图经”的经验。编入姓氏、人物、风俗等门类,因人物又详及官爵及诗词杂事,使以记地为主的方志成为史学的一个分支。至此方志书始体例初备,自成一体。宋代的方志,虽然流传下来的不多,但据已知书目计算,约有六百多种,超过前面任何一代。其体例,周应合《景定建康志》可为代表。全书分录、图、表、志、传五类,每类又有细目,层次清晰。又如范成大《吴郡志》,将全书分成四十余目,条理不紊。它们都对后来的修志者产生深远影响。

元代的志书以成宗大德七年(1234)成书的《大元大一统志》最为著名。全书一千三百卷,“于古今建置、沿革,及山川、古迹、人物、风俗、土产之类,网罗极为完备”。明代修《大明一统志》,曾以之作为根据。《大元大一统志》已无全本,今可见者仅剩十数卷。

明代的方志比较前朝又有发展,数量和种类都有增加。全国有一统志,各省普遍修总志或通志,省以下的府州县亦各多次修志。此外还出现了像《延绥镇志》、《山海关志》等边关志,以及村镇志等等。对于志书的性质,明人明确提出属于史的范畴。同时还出现了以正史为体的编撰方式,视方志为“资治”之书。明代的志书类目繁多,如程文的弘治《句容县志》一百二十四目,李希程的嘉靖《兰阳县志》一百一十二目。但也有以简略见长者,如弘治间康海修《武功县志》,共三卷七篇;韩邦清的正德《朝邑县志》,内二卷七篇,不足七千字,都很出名。

清代是地方志的全盛时期,不但种类全、数量多,在体例和内容方面也更加充实完备。一批著名的方志学家直接从事修志实践,并在辑佚旧志和在方志学理论的研究上,作出了重要贡献。

清代修志,从顺治年间起就连续不辍。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和光绪各代,因编纂或续修一统志,朝廷曾多次下诏促令各省修志。雍正时还规定省府州县等志书,每六十年纂修一次。清代修山水寺庙以及园林胜迹的专志也很多,还修关津志、盐井志,乡村镇里场坊市里等志。自乾隆以后修志更加兴盛,其中尤以江浙两省为最著。清末,又新出现乡土志。

清代志书的体例,除传统的门目体、仿正史的纪传体以外,乾嘉时,章学诚又别创新路。他编《湖北通志》,将全书分为“通志”、“掌故”、“文征”和“丛谈”几大部,每部下又分细目,别具一格。嘉庆时,谢启昆主修《广西通志》,曾仔细比较历代志书长短得失,舍芜取精,手订章目二十二篇,分别以典、表、略、录、传五大门类进行统率,被修志者奉为楷模。后来光绪时,缪荃孙等编《顺天府志》,也注意体例的创新。

清代著名志书,通志有谢启昆《广西通志》、阮元《浙江通志》和《广东通志》,李鸿章《畿辅通志》、曾国荃《山西通志》、袁大化《新疆大志》。府州县志有陆陇其《灵寿县志》、钱大昕《鄞县志》、余文仪《台湾府志》、戴东原《汾州府志》、章学诚《永清县志》、洪亮吉《淳化县志》和《泾县志》、李兆洛《凤台县志》、莫友芝《遵义府志》、李慈铭《绍兴府志》、缪荃孙《顺天府志》等。镇村志中,江苏甘泉县邵伯镇的《甘棠小志》、浙江吴兴县的《双林镇志》、山东阳谷县的《张秋镇志》和广东南海县的《佛山忠义乡志》等,亦均称佳制。还有一些私家撰述的名志,如师范的《滇系》、刘端临的《扬州图经》、刘楚祯的《宝应图经》、许实华的《海州文献录》、吴汝纶的《深州风土记》,都为人们所称颂。

与清代相比,民国时期方志的编纂,规模要小得多,体例多数亦沿袭旧志。不过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内容,如注意记载农工商业的生产情况,和人们的生活面貌,还增加了各种统计图表等等。其中以陈训正、马瀛等纂修的《鄞县通志》体例最为完备。

综观我国方志发展的历史,及其所反映的内容,大致具有如下特点:

(1)地方性。除全国性的总志和一统志外,无论是省志、或府、州、县志,以及各种专志,无不都是记载一定的地域,反映该地的特点。

(2)连续性。早在唐代,封建国家就规定,各州郡按时向朝廷编送图经。到了明清以后,统治者更屡颁修志诏令,以将新情况、新资料不断地补充到新修的志书中去。江苏常熟县,在明代的二百七十六年间,共修志七次,几乎隔四十年重修一次;清代修了十三次,每隔二十年修一次。其他志书的编修,虽不如常熟县频繁,但也大多不止一二次。

(3)广泛性。唐宋以后,每部方志差不多都包括下述内容:如地理门有沿革、疆域、面积、分野;政治门有建置、职官、兵备、大事记;经济门有户口、田赋、物产、关税;社会门有风俗、方言、寺观、祥异;文献门有人物、艺文、金石、古迹等等。在广泛的历史追述中,有不少在正史等史籍中所无法见到的资料。

(4)可靠性。由于地方志多根据当地档册、谱牒、传志、碑碣、笔记、信札等资料编写,其原则一般是“述而不作”,这就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资料的原始性。不少志书还搞了很多实地采访,所谓“以一乡人修一乡之书,其见闻确而论说较详”。显示了“地近则易核,时近则迹真”的优越性,故其可靠性和真实性也较某些史籍更大些。

我国历代编纂的方志,虽然数量庞大,但因各种缘故,损毁流失的情况十分严重。据统计,元代前,留有书名而亡佚的方志有两千多种。明代方志应不少于三千种,现存只千余种。目前我们能够看到的志书(不包括山水祠庙等专志),约八千五百多种,其中清代最多,共六千多种,十万余卷;其次是明代和民国时期,各约有千种左右;宋元及宋以前,不过几十种。上述现存方志,从地区考察,超过五百种的有四川、浙江、河北、江苏、山东、河南等省;其次是江西、广东、山西、湖南、陕西,各超过四百种;安徽、福建、湖北超过三百种;修志时间较晚的一些边远省区,如宁夏、青海、 、内蒙古等,也各有几十种。志书的种类中,最多的是府州县志,有六千六百多种;以下是乡土志五百余种;乡村镇志三百多种;省志一百多种,等等。以上方志书,除分藏国内各图书馆外,在国外也有不少,亦有散存于私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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