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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在广东省西北部,邻接湖南、广西两省区。属清远市。面积 1110.9 平方千米。人口11.4万,其中壮族约3.6万、瑶族0.5万。辖12镇。县人民 驻吉田镇。因县南有黄连山,产黄连,故名。南朝梁置广德县,治今址,属齐乐郡。隋开皇十年(590年)齐乐郡废,广德改称广泽县,属熙平郡。仁寿元年(601年)改广泽县为连山县,先属连州,后属熙平郡。唐初熙平郡改称连州。五代南汉、北宋仍之。南宋绍兴六年(1136年)废县设镇,属桂阳县;十八年复县,属连州。明洪武三年(1370年)省连山入阳山县;十四年复置连山县,属连州,隶广州府。永乐元年(1403年)徙治程山下(今永丰司城街)。天顺六年(1462年)徙治小坪(今太保)。清初仍之,雍正五年(1727年)改属连州直隶州。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升设连山直隶厅(又名绥瑶厅),移治三江镇,直属广东省。1912年废厅复连山县。1914年属岭南道。1920年属广东省。1942年县东瑶排山析置连南县。1946年迁治永和圩。1949年属北江临时行政委员会,1950年属北江专区,1952年属粤北行政区。1953年与连南合并,设连南瑶族自治区。1954年复县,仍属粤北行政区。1956年属韶关专区。1958年撤连山县,改设连山僮族瑶族自治县(同年5月29日批准)。1959年撤销并入连阳各族自治县(1960年改名连州各族自治县)。1961年改属连南瑶族僮族自治县。1962年复设连山僮族瑶族自治县。1965年改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1966年由永和迁治吉田镇。1970年属韶关地区,1983年属韶关市。1988年改属清远市。属南岭山地一部分。境内多山,东北与连南瑶族自治县的界山大雾山,海拔 1659 米,为境内很高峰。北部王侯山以北,地向北倾,水流归湘江;王侯山以东,地向东倾,水流归连江;王侯山以南的三角塘顶、横水顶以北的区间,地向中倾,众水归心,后西出广西入贺江;其南侧,又倾向南,水流归绥江。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农业主产稻,并产木薯、花生、生姜、大豆。林产有杉、松、杂木、厘竹,为省林业重点县之一。并产松香、油茶、香菇、茶叶和中药材,特产香粳、大糯、黄精。有金、银、铜、云母、陶土等矿。工业有采矿、食品、建材、木材加工、水电等。323国道和四连公路经此。古迹有莫公墓、太保旧城址、马头山古堡、白石关、鹿鸣关、鹰扬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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