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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德曼-夫兰兹定律

[拼音]:Weide n-Fulanzi dinglü

[外文]:Wiede nn-Franz law

德国物理学家G.H.维德曼和R.夫兰兹于1853年由大量实验事实发现,在一定温度下,许多金属的热导率λ和电导率σ的比值都是一个常数,这一规律被称为维德曼-夫兰兹定律。1881年H.A.洛伦兹进一步发现λ/σT的值是与金属种类无关的常数,这常数用L 表示,称为洛伦兹数。

1928年A.索末菲从金属的自由电子模型(见金属电子论)出发,解玻耳兹曼输运方程从理论上得出了

式中k是玻耳兹曼常数,e是电子电荷。此定律在温度不太低时相当准确(见附表),说明金属是良好的导电体也是良好的导热体,同时表明金属的导热和导电主要是靠自由电子进行的,点阵热导是不重要的。此定律对大多数金属都符合得比较好,但对某些金属例如锰,偏离比较大,这说明对于锰这种金属中的电子不能采用自由电子模型。低温下,即温度远低于德拜温度(见德拜模型)时,金属的洛伦兹数趋于减少,其原因是这时热弛豫时间和电弛豫时间存在着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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