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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康之耻宋朝用王妃公主抵赔偿金是真的吗?

靖康元年(1126年)金军围攻北宋时,金军要求赔偿金五百万两,白银五千万两,远超十是宋钦宗设定的上限的几倍,这个通关任务几乎是不可能的。
靖康二年(1127年),距离金军第一次围剿仅一年。金军提出第二次赔偿要求:金银已不能满足金人的需要。此次提出的补偿条款中,有这样的条款规定:“稷宗稷、稷氏二帝,各四,宫女2500人,乐师1500人,各色工匠3000人,上缴军队。晋”。
如果补偿金不能按时交付,皇室女子将被卖给金军,换取金银数额。具体价格为:稷皇、王妃各有1000金条,宗吉一人有500条金条,氏族妃子有200条金条,氏族妻子有500条金条。银,氏族妇女有200条银条,一个贵族的女儿每人一百个银条。也就是说,在能够完成金银的支付之前,几乎所有赵家的女人都不能幸免。赵宋皇室的威严和尊严已经荡然无存,这也是整个我国古代历史上独一无二的事件。

毕竟,战争中的女性无法逃脱悲惨的命运。曾经的皇妃,帝姬(女儿)难逃陪酒赏兵的命运。朝中也有不少女子躲在人群中,但开封府却用非常高的效率将她们一一找到,因为只有彻底找到她们,金军才能很快离开。郭建龙用时间和数据详细记录了女性的屈辱:
强女张、鲁、曹不服二皇子韩立布,被金军用铁棍吊在营前,三天后死去。
那时,有一个叫朱的妃子,年仅十三岁,不服二皇子韩立布,韩立布说:“你用一千金条买的,怎么敢不听我的?”军费。
靖康二年2月16日,围剿妇女时,金军二元帅命金军的妇女更换金袍。有的妇女已经在家里怀孕了,法警特地派出医生来帮助她们。
二月十七日,他们从宋朝禁锢的妇女中挑选了三千名妇女,作为贡品献给金国皇帝,再分派一千四百人入伍。
二月十八日,二皇子寒离率领二十个妃子和三十二个歌妓,让他喝酒。宋徽宗、宋钦宗及其皇后也在场。
拐卖妇女从靖康二年(1127年)二月开始,到3月15日基本结束。按照开封公馆标注的女装价格,四十六公主、公主、公主的价格为每人1000金条,折合13.4万金条。开封府费了一番夫,一共收集到了49520根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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