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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县

①春秋晋置,治所在今山西祁县东南七里祁城。西汉属太原郡。北魏太和中移治今祁县。北齐天保七年(556)废。隋开皇十年(590)复置祁县,属并州。大业初属太原郡。唐属太原府。元属冀宁路。明属太原府。民国初属山西冀宁道。1930年直属山西省。②秦置,属砀郡。治所在今河南夏邑县东北。西汉改为祁乡县。③1913年改祁州置,属直隶保定道。治所即今河北安国市。1914年改为安国县。 (1)旧县名。1913年由祁州改置,治今河北省安国市祁州镇。1914年因与山西省祁县重名改名安国县。(2)今县名。在山西省中部、太岳山北麓、汾河东岸。属晋中市。面积825.9平方千米。人口25.7万。辖6镇、6乡。县人民 驻昭余镇。春秋时晋大夫祁奚邑,因名祁;又因古有昭余祁泽薮,故别名昭余。城邑在今县东南古县镇。《左传》昭公二十八年(前514年):“秋,晋韩宣子卒,魏献子为政。分祁氏之田为七县,以贾辛为祁大夫。”战国属赵。西汉置祁县,属太原郡。西晋武帝时县治迁徙今县东南祁城村。北魏孝文帝太和年间再迁县治至今址。北齐天保七年(556年)废。隋开皇十年(590年)复置县,属并州。唐武德三年(620年)于太谷县置太州,县属之;六年废太州,祁县仍属并州。开元十一年(723年)后属太原府。五代、北宋及金因之。元属冀宁路。明、清属太原府。1914年属冀宁道,1927年直属山西省。1949年属榆次专区。1958年祁县、太谷合并。1961年二县分治,恢复祁县,属晋中地区。1999年属晋中市。地处晋中盆地中部。汾河、昌源河、乌马河、滹溪河、阎灿河流经境内。属南温带半干旱气候。农产以小麦、玉米、高粱、谷子、豆类为主。盛产苹果。工业有机械、化工、酿酒、纺织、化纤、玻璃、建材等。同蒲铁路、108、208国道经此。为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胜古迹有乔家大院、镇河楼、梁村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麓台龙洞、祁奚父子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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