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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巴比伦的土地制度分为哪三类

在世界东部,大约公元前3500年,出现了第一个奴隶国家,并且有了先进的铸造技术。公元前2250年左右,居住在这里的苏美尔人创造了一种先进的文明,不仅发明了文字,即楔形文字,将两个流域带入了一个书面的历史时期,而且还发明了一种合适的书写工具——“书写泥板”。
公元前2006年,亚摩利人推翻了乌尔底王朝,建立了巴比伦王国,并在两个河流流域(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定居。这两个流域的肥沃土壤和高度文明为亚摩利人注入了新鲜血液。在随后的数百年里,马里、伊辛和等城邦相继建立。直到1792年汉谟拉比即位时,他才有所改变。
土地制度
古巴巴比伦时代城邦的政治制度不同于苏美尔人的阿卡德和乌尔人的第三王朝。汉谟拉比统一后,建立了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国王垄断政治、军事、外交、司法和宗教权力,并直接任命中央和地方官员。

汉谟拉比时期王室占用的土地分为三类:
1.支持(维护)土地”-以服务条件授予的土地和以纳税(贡品)条件授予的土地。以服务条件获得土地的人包括士兵、官员、tamuka(商业代理人、者),ecc。列都和巴鲁士兵占领了皇室土地服兵役。它的土地份额可以从成年儿子那里继承,但仍以服兵役为条件;拒绝或雇佣他人代其服兵役的人将被。
2、贡品给予者”——指在纳税(贡品)的条件下拥有大量不动产的人。他们被皇室剥削和控制,其份额不能买卖、抵押或传给女性继承人。
3、除王室土地外,古巴比伦社会还拥有寺庙土地、城市土地和私人土地。汉谟拉比法典和合同文件以及考古学中发现的其他文件表明,私人土地占相当大的比例,土地租赁和雇佣关系已广受欢迎。土地租金通常是收成的1/2或1/3。果园和菜园的租金是收成的三分之二。
土地的价值随灌溉水的供应而变化,一些提供灌溉水的花园的土地租金高达收成的四分之三。服装行业非常活跃:寺庙和酒店同时管理服装行业。活跃的业促进了债务奴役的发展。
债务奴隶被称为基萨图。在家庭和婚姻关系方面,父权制和父权制的遗迹也得到了保存。父母可以把自己的妻子或孩子卖为奴隶,或者把他们变成债务奴隶,孩子必须为被父母杀害的其他人的孩子而死。债务奴役的发展导致了债务人的。汉谟拉比之后,爆发了反对债务奴役的斗争,这导致了国王的释放令,这也是巴比伦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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