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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实行郡国并联制的原因

郡国并联制、简称郡国制是指西汉初年推行郡县制的同时,采取分封制来分割各侯国的统治方式。西汉初期的郡国制分为异姓诸侯王阶段和同姓诸侯王阶段两个阶段,刘邦在这两个阶段推进郡国制的目的各不相同。
异姓诸侯王阶段:刘邦无奈的妥协
异姓诸侯王,主要指西汉初期分封的八大非刘姓名诸侯王。刘邦选择把他们拆封为王,其实是没有办法的妥协。具体可以分成三个。
1、总是相对独立的旧大名。项羽灭亡秦国后,大封天下18路诸侯,与西楚一起分天下19部。
但是,这些诸侯王选择支持刘邦,双方都不是从属关系,刘邦的势力没有扩展到这些诸侯王的领地内(英布依附刘邦后,九江地区曾被项羽控制过)。因此,这些异姓诸侯王的势力始终相对独立,刘邦打败项羽后,势力一家之大,这些异姓诸侯王的势力同样不容忽视。另外,因为是拥立刘邦当皇帝的臣,所以刘邦当皇帝后,只能留下他们的封国。
楚汉争霸时期的新封诸侯。彭城之战失败后,刘邦在正面战场上与项羽交缠的同时,以各种方式分割项羽的西楚集团,同时开拓多条战线战略包围西楚,最终形成了压倒性的战略优势。在这个过程中,刘邦也迫于形势拆封了许多诸侯王,这些诸侯王也同样获得了很大的自。比如赵王张耳、齐王(楚王)韩信、梁王彭越等。
与前文所述的诸侯王不同,这些人是刘邦依靠时没有基础的地方,与刘邦是正子八经的从属关系,是刘邦占领了新的地盘却无法直接统治的情况下被分封的异姓王,例如赵王张耳攻陷了赵代后,刘邦正面紧张没能直接统治。像齐王(楚王)韩信那样,攻陷齐地后,项羽横卧在该地区中间,无法直接统治。像梁王彭越那样,他本来就活跃在敌后地区,在围剿项羽时没有命令出兵,所以没能答应封王。这几个人虽然和刘邦有从属关系,但在封王后取得了相对独立的地位,都是臣,刘邦立国后也只能保留封国。

3、情况特殊的韩王信和燕王卢绾。在汉初的“七国八王”中,只有两个人的情况相对特殊,一个是韩王信,从秦末的天下大乱到楚汉的霸权之争,他始终没有固定的封地。刘邦之所以成为国王,是因为他的韩国宗室的子孙身份(韩襄王姬仓庶孙),更多的是为了吸引韩国的平民(刘邦和项羽正面交锋的荣阳、成皋地区属于韩国地区)。也许也有张良的关系。第二个是燕王卢绾,卢绾是刘邦的绝对嫡系,丰沛时两人关系极为良好,燕王滉荼谋反杀害后,刘邦考虑到燕地距离太远,处于诸侯王的间隙,将最信任的卢绾封为燕王,间接将燕地纳入统治之中。
如上所述,刘邦分封了异姓诸侯王,但实际上多迫于形势无奈的妥协,这也造成了汉初中央朝廷和地方割据诸侯之间的天然矛盾,进而使异姓诸侯王对中央朝廷离心,最终刘邦消灭了异姓诸侯王。
同姓诸侯王阶段:需要维持统治,恢复国力
如果分封异姓王是没有办法的妥协,那么在消灭异姓王后,刘邦为什么不删除封国,而将天下的土地全部直接归中央朝廷管辖呢。刘邦灭了诸侯王后也推行了郡国制,主要是受以下因素的影响。
1、中央集权制尚未成熟,官僚选拔机制尚未完善。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全面推进县制中央集权统治,并结合“三公九卿制”提出,但从实际效果来看,这种统治模式依然不成熟,特别是对地方统治相对薄弱。秦朝时期,地方只有郡守、郡尉、郡监、县令、县丞、县尉等高级官员直接从中央朝廷任免,但之后的乡、里、亭仍然依靠地方自身的势力,这也使得秦末各地的杀官造反频繁起来,但地方官员无法消灭义军动乱迅速蔓延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现象呢?其实官僚选拔机构的缺陷很多,世卿世禄制崩溃后,春秋战国的很多官员为了游说和推荐而来,秦朝的官员更是从战中升职。这也是秦国统治比较粗暴的原因之一。在吸取秦朝灭亡的教训后,刘邦命各郡推荐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医师,但现在的官员仍不能满足中央集权统治的需要,不得不代替刘氏宗族统治各地。实际上,汉文帝开始推行“检举制”,到汉武帝为止“检举制”更加完善,为全面推进中央集权统治提供了客观条件。
2、扩大地方自治权,恢复经济客观需求。经历了漫长的战乱,汉朝初期贫困贫困贫困,《史记·平准书》中写道:“天子不能防备钧前,不能乘坐将相和牛车,齐民无法掩盖盖子。”皇帝也找不到四只同样颜色的马来,将军只能坐牛车。现代的考古学也全部说明了,汉初的墓葬殉葬品不及春秋战国的华贵。
为了恢复经济和民生,刘邦不得不采取“无为治,与民休憩”的国策。县国制对促进地方经济的复苏发展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当然,地方经济的快速复苏大大增强了地方诸侯的实力,加剧了地方和中央的矛盾,这已经是后话了。
3、保持刘氏江山的统治,对抗吕氏集团的需要。在汉初的朝廷中,吕氏集团可以说是极其强大的存在。刘邦想借吕泽战死的机会瓦解吕氏集团,但却爆发了容易储存的事件。但刘邦没想到,刘邦的易积行为引起了吕后势力的反弹,吕后依靠吕氏集团的支持迅速聚集了许多朝臣,加上吕雉原配皇后和刘盈嫡子两层身份,刘邦的易积行为遭到了朝野上下一致的反对。
刘邦的易积可以说是搬走石头砸了自己的脚。避免天下最终落入吕氏手中。
如上所述,刘邦灭了异姓的诸侯王后,封了同姓的诸侯王,是为了维持统治,恢复经济,是考虑当时的天下形势所必要的措施。但是,与不同姓诸侯王的时代相比,中央朝廷强化了对同姓诸侯王的控制,最典型的是中央朝廷有权任免同姓诸侯王国内的相国等高级官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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